今年以来,南浔区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提高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入手,制定五项措施,对区内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一是细化调查定重点。对辖区内主要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调查,确定资金投入大、关系民生紧的项目作为开展专项预防的重点。今年,针对318国道改建、农村低压电网改造等两项总投资30亿元的重点民生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二是签定协议清责任。认真分析重点工程的特点,确定重点预防的环节,研究制定“廉政承诺书”,由区院预防部门负责人与工程相关环节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对曾经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施工单位,限制其参加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三是排查风险找难点。与区纪委、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协作,分别就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排查预防工作风险点,并针对各种风险制具体措施。把建设项目变更、材料设备采购、废旧物资处理、建设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可能存在问题的施工环节列为预防难点,全面纳入预防工作视野。四是层层防控抓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防控抓落实的预防工作体系。对重大工程项目,由检察院牵头,建立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立举报信箱和工程情况公开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在开工前、建设中、完工后,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谈话,使之时刻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五是全程监督重实效。按工程不同阶段的关键点,通过共同研讨、临场咨询、定期走访、现场监督、重点环节跟踪监督、建立预防工作档案,完善重点工程预防工作各环节的有效措施,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