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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大关键词 打响湖检好品牌——湖州检察五年工作亮点回眸
时间:2017-04-24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日报  【字号: | |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关键词:三大板块

    筑牢公共安全 服务经济发展

    基础板块:公共安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497人,提起公诉29630人;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964人、涉毒品犯罪2117人。市检察院挂牌督办25件重大敏感案件,依法稳妥办理集资诈骗等热点案件,确保此类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案件,检察机关施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1864人、不起诉1542人,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行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访6391人次,办理并息诉申诉案件95件,通过专项工作有效化解积案103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关系的修复。

    精准板块:经济服务。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出台补齐短板服务我市赶超发展等工作意见,积极服务市委发展战略实施。五年来,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80人、恶意“逃废债”犯罪140人。发布《湖州金融检察白皮书》,促进化解和防范地方局部金融风险。针对涉企案件,市检察院出台《办理涉企案件十条规定》,坚决防止办案“副作用”。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需求,开展“赶超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与115家非公企业结对,着力构建“三张清单一张网”服务体系。

    完善板块:保障民生。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61人、起诉10037人;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9人、起诉50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依法批捕226人、起诉148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批捕128人、起诉323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5人、起诉424人,查处案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17人。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对损害当事人利益的65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已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31人,涉及虚假诉讼的生效判决已得到改变18件。对64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传递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关怀。

关键词:打虎拍蝇

    坚持惩防并举 推进反腐倡廉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五年来共查办贪污受贿犯罪275人、行贿犯罪7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16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市检察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409人,其中科级干部166人、处级干部27人、厅级干部2人。办理的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贪污受贿窝串案、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系列案等7个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扎实开展专项惩治。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动植物检验检疫、残疾人扶贫补贴、科技创新补贴等重点领域查处职务犯罪78人,在水利、农口、电力、医疗等重点系统查处职务犯罪103人。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77人,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53人。省农业厅专门来湖调研发案特点和重点环节,并对办案工作表示肯定。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市检察院首创“深度调查、专业评估、流程再造、教育同步”模式的职务犯罪专项深度预防,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成立派驻市水利、交通、建设等系统检察联络室,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844件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结合查办案件及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报送的中储粮系统职务犯罪相关信息得到多名省委领导的批示。

关键词:队伍建设

    坚持自身过硬夯实发展根基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思想,以改革为驱动力,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强素质,努力促进自身科学发展。

    积极推进双重改革。全面推进检察司法体制改革,首批选任员额检察官154名。高标准落实后续改革任务,认真谋划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构建、内设机构整合、司法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五年来,共涌现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个人、全省优秀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 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190个集体和24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记功或表彰。 3名干警成为国家级、省级业务专家、骨干, 16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注重示范引领,举办“浙检英模大讲堂”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南浔区检察院、吴兴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5个县区检察院都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不断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共挂牌运行8个基层检察室,安吉县检察院经济开发区(递铺)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基层检察室”。全市两级院办案工作区均通过省检察院规范化达标验收, 3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关键词:绿色司法

    践行绿色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遵循司法规律,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规范行使检察职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专项整改活动,畅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控辩大课堂等活动,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开展文明办案专项整改活动,对不起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办理情况进行专项集中评查,确保办案质量。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流程监控。办理的1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刑事抗诉案例。开展“判实未执”“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办理的5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优秀、精品案件。

    创新打造工作品牌。安吉县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吴兴区检察院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和南浔区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被列为省院试点。南浔区检察院“春燕工作室”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德清县检察院以“德清检察每月巡”活动为载体,注重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安吉县检察院率先在全省研发案件质量控制系统,推进“智慧检察”建设,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七大创新成果之一。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高水平建设检察服务大厅,实现控告申诉、举报受理、业务咨询、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职能的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126条、重大案件信息99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554份。组织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20次,开展批捕案件公开审查13次。全面加强检察法治宣传工作,开办“阳光检察”“检察在线”等电视专题节目,实现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专题通报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及推进各项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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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位于浙江北部、太湖南岸,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得名的城市。湖州市检察院就坐落在这座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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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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