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湖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3月10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检察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强化检企互动,实现精准化对接
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服务民营经济的绿色通道,以网站、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涉企案件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以“服务民营经济联络站”建设和助企开复工“专员+专班”为抓手,建立健全符合企业需求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凡制定涉企司法政策,应主动听取工商联的意见;继续深化“检企同行365”品牌建设,主动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诉求落实专人督办,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通报。
突出服务理念,落实精细化办案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提升办案质效,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涉民营企业犯罪,一般不开警车、不着制服进企业办案;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涉案财物,原则上不予以查封、扣押和冻结,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障相关人员在押期间依法行使企业经营、资产处置等权利。
坚持“四大检察”全向发力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涉企人身、财产犯罪,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依法审查涉企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积极稳妥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对社区矫正的企业人员在因经营需要离开居住地审批等方面依法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
建立同级提前介入机制,完善案件追赃挽损机制,畅通涉企线索移送机制。立足检察职能,延伸监督触角,对办案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查处。
提升整体效能,打造精品化服务
主动对接工商联、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常态化的联合调研,全面收集、深入分析涉企案件检察大数据,为有需求的企业“精准把脉”,提供“法律体检”服务;积极推动“企业家进检察院”,针对相关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媒体平台,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检察办案、发布涉企典型案例、检察白皮书等,帮助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企业人员依法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