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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召开“侦查监督工作与修改后刑诉法相衔接”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2-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20日,全市侦查监督工作暨“侦查监督工作与修改后刑诉法相衔接”专题研讨会在吴兴区召开。市院侦监处处长、副处长,各县区院分管检察长、侦监科科长参加会议。市院副检察长王武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地汇报了今年以来的侦监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并重点交流了学习修改后刑诉法的情况及下步应对措施。市院副检察长王武良在认真听取各地汇报交流后,结合下一阶段工作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好十八大前期的维稳工作。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对批捕案件的风险评估,努力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侦查监督,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识上一定要到位,坚决克服畏难、懈怠、无为的思想,强调责任心,不断地探索方法、途径来扩大监督的成效。加强能力培养,提高技能素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要讲究监督的效果。坚持内外标准的统一,自侦案件与公安案件标准要统一。三是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刑诉法修改给侦监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少捕慎捕”,改变原先 “以捕代侦”“以捕代罚”的做法。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要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队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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