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浙江省检察院在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布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以加强对全省基层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办案指导,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意义。 其中,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
具体案例 :
张某在湖州织里镇开办制衣厂,张某某在制衣厂从事管理工作,宋某某在织里镇开办印花作坊。2016年6月到2018年5月期间,张某等3人未经“阿迪达斯”、“耐克”、“伦敦男孩”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许可,非法印染上述品牌的商标标识,并先后在湖州市吴兴区两处窝点加工童裤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共制造上述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92721件,生产、销售与上述品牌注册商标相同的童裤33845件,销售金额135余万元。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将本案移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9日,吴兴区检察院对张某等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5月5日,张某等三人被判处二年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兴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作案时间跨度长、涉外取证困难等难点,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获得关键证据。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告人所在企业因本案停工停产的实际困难,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促成赔偿、变更强制措施等手段,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案件办结后,吴兴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走进童装产业园区,开展“依法精准服务童装企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宣传活动及法制讲座,以案释法,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为当地童装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