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院制定《推行“阳光检察”实施方案》,明确阳光检察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扎实开展阳光检察工作。
一是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和推行案件流程信息互联网查询机制,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机制,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宣告机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律师网络预约机制。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湖州检察网网站建设,开通湖州检察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发布,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健全完善与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的联络机制,深化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