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丨   检察新闻  丨   法律政策   丨   案件聚焦   丨   基层风采   丨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政策
市院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专项督导工作
时间:2012-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德清县院根据年初制定的《深化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2012年上半年各项业务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采取“四化”措施,积极开展“百日办案争前列”业务竞赛活动。一是工作目标化。以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为目标,结合省院考评要求和上半年考核完成情况,详细制定“百日办案争前列”业务竞赛各项目标,并将各项目标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业务部门,确保在百日办案业务竞赛活动中完成任务。二是目标方案化。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百日办案争前列”业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对反贪局、公诉科等13个职能部门定岗位、定人员、定目标、定进度、定责任、定效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在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争取全院各项工作进入全省C类院考核前四名,重点考核项目进入C类院前三名,努力实现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三是方案责任化。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三级负责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目标管理网络,全院上下紧紧围绕确定的各项指标,层层抓落实。制定科学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奖惩,激发部门和个人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四是责任监控化。各部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总结本周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提高每位干警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业务竞赛的浓厚氛围。各部门每周向竞赛活动办公室上报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竞赛活动办公室每半月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在院务会上听取各部门完成工作情况,并进行点评。对接近工作完成期限的,向责任部门提前发出督办通知,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调控,对目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并通过调整目标、充实人员、保障经费等具体措施,保证总体目标顺利完成。

网上举报
本院简介
凝心聚力新征程 砥砺奋进绘华章
  湖州市位于浙江北部、太湖南岸,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得名的城市。湖州市检察院就坐落在这座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城市。
法律政策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十)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九)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八)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七)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析(六)
检察文化

                           Copyright&copy2004--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州市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