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部整体素质,加快检察干部培养步伐,有效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 4月6日,市院结合队伍实际,出台《湖州市检察机关实行干部上挂下派的工作意见》,从基层检察院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上挂到市检察院进行岗位实践锻炼,同时从市检察院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检察院进行岗位实践锻炼。上挂下派的时限一般为半年至1年,上挂下派的对象和条件是市院机关干部在基层工作经历累计不满2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加强对上挂下派人员的日常管理方面,各派出单位和接受单位要建立上下联系和跟踪考察机制,共同负责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干部在岗位锻炼期间,由接受锻炼的工作部门为主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