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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全国生态日|南浔区“人大+监委+检察”生态联动监督机制实施办法发布暨生态联动监督中心启动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8月12日,南浔区“人大+监委+检察”生态联动监督机制实施办法发布暨生态联动监督中心启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陆卫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钱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建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冠卿等出席。温州大学法学院李勇军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魏腊云副教授受邀参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讲话。王美鹏指出,南浔生态联动监督既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探索,他提出要深化机制融合,有效构建贯通协调监督格局。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能,真正把协同监督的“乘法效应”释放出来。要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攻坚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紧扣治水、治气、护土等重点方向,找准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打造治理样板,持续擦亮“检护两山”工作品牌。通过不断丰富三方联动监督的实践,努力把生态联动监督中心打造成基层生态治理、多元监督协同的特色亮点,力争为全市乃至为全省提供生态治理的示范样本。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陆卫良致辞。陆卫良立足南浔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指出实施生态联动监督是贯彻中央部署和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必然要求,是迭代升级“人大+N”工作机制的创新路径,也是助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的重要意义。希望三方以本次机制落地为契机,立足南浔生态治理实际,打通多元监督的壁垒,推进各方监督贯通协调,以监督合力破解生态治理堵点,为“创新南浔”建设筑牢生态屏障,在法治轨道上践行“两山”理念的主动担当。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建伟对《南浔区“人大+监委+检察”生态联动监督机制实施办法》进行发布解读。

谢建伟围绕机制构建背景、三方职责分工、联动工作流程及配套保障措施逐一展开说明,清晰划定了人大权力监督、监委专责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的协作边界与运行路径,为后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生态联动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遵循。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钱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建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冠卿共同登台按下启动键,南浔区生态联动监督中心正式启用,标志着三方监督力量从“单兵作战”迈向“协同作战”,南浔生态保护一体化监督正式成型。

南浔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沈澄对前期生态检察履职情况进行总结概述,并现场发布2起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活动邀请了高校专家学者到场论证点评,温州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勇军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魏腊云副教授分别从法学理论创新与基层治理实践的双重维度,对“人大+监委+检察”生态联动监督机制的价值予以充分肯定,并围绕机制优化、效能升级、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为南浔生态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理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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