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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会
时间:2025-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8月15日上午,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就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中层正职,市管干部,二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要传承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红色基因,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持续以“在湖州看见美丽检察”为抓手,更好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更好支撑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更好精准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要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质效,打造具有湖州辨识度的生态检察实践样本。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会商研判、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协作,形成保护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衔接等机制落实落细,搭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坚实防线。做深做实“共联检察”工作,总结桑基鱼塘系统保护、打击非法开采紫砂资源等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甲准作中心发言,第一检察部主任周芸、第五检察部主任钱建美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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