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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市检察院与市文广旅局签署协同共治机制 共筑文物和文化遗产法治保护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力度,4月18日上午,湖州市检察院与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举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协同共治”签约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楼婷出席,市检察院、市文广旅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文化遗产领域专家等参加活动。

王美鹏指出,要培育共建共联的工作平台。运用法治力量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坚定民族文化自信,与行政机关形成既依法督促又协同履职的关系,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注重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精准监督、高效履职。要健全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融合发挥行政部门文化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优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畅通文物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善于借助专家“外脑”支持。要打造共创共享的工作成果。树立典型、精品案例意识,注重及时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完善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拓宽交流沟通渠道,丰富互动方式,打造湖州经验模式。

楼婷指出,签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协同共治合作协议,有助于共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检查、行业领域治理”等多方面的良好互动,必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的合力优势,加速湖州文物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格局。下一步,市文旅部门将与市检察机关加强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在文化遗产领域走出一条湖州之路,让遗产留在湖州大地,活在湖州大地,惠及百姓,惠及子孙万代。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钱红梅签署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市检察院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谋发展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监督检查、专业技术支持、提升检察建议实效、推动行业领域治理六大合作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配合关系。

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履职质效,湖州市检察院聘任3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咨询库成员,为检察办案提供“外脑”支持。王美鹏检察长为受聘的“公益诉讼检察咨询专家”颁发聘书。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司法保护力度,突出精准化监督和规范化办案,加强与文化旅游部门的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保护文物安全,传承中华历史文化,推动文化遗产资源焕发时代光彩,促进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提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建设精致、厚重、充满张力和承载使命的人文新湖州,奋力绘就“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幸福图景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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