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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生态检察守护湖州之美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湖州生态检察工作成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8月14日,湖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生态检察工作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喻运鑫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裘明珠出席会议。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胡卫丽、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陈阳应邀出席。市委生态文明办、市看见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市法院、团市委、各民主党派分管领导、市县两级检察院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代表、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喻运鑫主任指出,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妥善处理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处理好行政权、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把生态检察工作融入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中考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统筹推进,构建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新格局。生态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司法工作,更是民生工作、社会治理工作。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形成共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高度重视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落实好日常联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的合理衔接,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守正创新,持续优化生态检察工作体系。切实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以创新型履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有效服务生态检察办案;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方式,丰富恢复性司法方式方法,确保赔偿到位、修复到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提取、使用、监督机制,让赔偿金真正用于环境修复;不断优化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工作室、“益心为公”志愿服务等工作,激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打击、治理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动力,营造全民群防群管的社会氛围。

黄辉检察长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置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置身实干争先浓厚氛围,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持续深化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识,强化示范引领意识、实干争先意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立市战略能动履职、创新履职,推动全市生态检察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要推动全面保护。以全市域保护、全链条防范、全职能履职,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大气、水体、土壤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举一反三、以点到面,真正形成立体化保护格局。摒弃就案办案,聚焦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链、主体链、产业链,实现从前端预防、源头治理到末端修复的全链条预防。“四大检察”有效充分协同,提高生态检察履职质效。要突出重点领域。要服务中心大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空气优良率、太湖水系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水处理、溇港运河和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托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检察之力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生态环境案件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加强履职协同。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关心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生态环保等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信息共享,强化行刑双向衔接,加强志愿服务保障,深化跨区域协同,努力形成更大合力。主动接受人大履职监督,强化检察监督与人大“键督”的转化配合。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章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方海明通报全市生态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实施生态案件集中办理机制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62件。其中,刑事案件326件699人,占案件总数的49.2%;公益诉讼案件265件,占案件总数的40%;民事检察案件3件,占案件总数的0.5%;行政检察案件68件,占案件总数的10.3%。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理案件50件,“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率上升至45.3%,向违法行为人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25.412万元,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27家,清理固废、危废、生活垃圾77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毁林地1305.18亩,依法追偿野生动物、渔业资源损失91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012万余尾,建立生态检察创新实践基地10个。7个案例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9个案例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共治战略协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喻运鑫,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为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颁发奖励证书,为新一届“益心为公”志愿者颁发聘书。


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安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分别作交流发言。“益心为公”优秀志愿者和新任志愿者代表结合自身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和任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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