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颖一行来湖开展法律监督质效专题调研
时间:2022-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8日至9日,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晓霞等一行到湖州开展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专题调研。湖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等陪同调研。
9月8日下午,省检察院调研组赴湖州市城市数字大脑运营中心,听取湖州市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和湖州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9月9日,省检察院调研组分别在湖州市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的定位,具体指标的设置等进行座谈交流。
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孙颖
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颖充分肯定了湖州检察近年来的工作成效,认为湖州检察机关始终围绕服务大局,探索建立生态检察集中办理机制,办理了全国首例“COD去除剂”刑事案件、全国首例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刑事案件、侵犯“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等。工作中有很多创新亮点,特别是在数字化改革和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方面成效明显。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是导向,要在现有业务考评体系基础上,充分融入外部评价、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制度和立法等方面的成效评价,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的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钱弘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认为本次调研收获很大,大家围绕座谈主题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充分彰显了湖州检察的能力和水平。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已有一定基础,后续如有好的意见建议可以继续补充完善,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共同构建高质量的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
座谈会上,湖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汇报全市近年来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的主要做法与成效、下步对策建议,并建议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五个原则”,即科学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多元性原则、可数字化原则。
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汇报长兴县院共同富裕示范区检察服务保障指标体系建设、数字检察工作和“枫桥式”检察室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