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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湖州市检察院与省农业科学院共建乡村振兴领域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
时间:2022-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农村公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力“外脑”对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月7日下午,湖州市检察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举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领域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签约仪式暨湖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咨询专家库专家聘任仪式。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劳红武,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戚行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拥军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市检察院与省农业科学院建立乡村振兴领域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为全省首次。

  湖州是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先试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长期以来,省农业科学院与湖州市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劳红武书记提出,耕地是农业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建设高质量耕地,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耕地是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近年来,涉及国有土地流失、耕地占补平衡、土壤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公益诉讼问题日益增多。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农业科技强有力的支撑。她表示,今天签订的合作协议,是与湖州市检察院主动作为,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服务湖州市耕地保护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希望检院双方以签订协议为契机,认真落实框架协议合作内容,立足湖州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检院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构建科技-司法跨界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助推湖州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黄辉检察长提出,要同心同向,聚焦大局,共同培育凝心聚力的共赢品牌。深化检院合作是加快检察队伍自身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检察实践及生动案例也可以为专家学者提供更广阔的科研平台和更丰富的研究素材,检院合作是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实现新转变的需要,凝聚新特色需要。优势互补,多元赋能,共同打造运行顺畅的合作载体。要找准合作共建的结合点,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打造高品质合作载体,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用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数字赋能激发监督活力,平台赋能拓展合作维度。举措联动,转化成果,共同提供利国惠民的公益服务产品。聚焦民生福祉、“三农”领域疑难复杂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对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司法需求,着力解决困扰司法实践的真问题、新问题。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检院合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确保切口更精准,举措更务实,宣传更有效。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戚行江主持会议。

  签约仪式

  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拥军,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戚行江签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领域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专家聘任

  会上,聘任了环境资源与土壤肥料研究所所长马军伟、数字农业研究所副所长任周桥为湖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咨询专家库”成员。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携手打造“检院合作”助力湖州市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作交流发言。

  黄辉检察长一行还参观了数字农业研究所两非整治重大改革应用场景实验室。

  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聚焦农村居住环境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农业面源污染、耕地保护、精准识贫扶贫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涉农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9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为我市、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好检院共建合作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数字赋能、咨询与培训、业务协作、宣传联动等,以服务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持续深化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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