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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湖检】黄辉代检察长做客南太湖号直播间
时间:2022-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9日下午,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辉做客南太湖号《一把手访谈》,与大家面对面交流湖州检察工作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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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访谈实录

  Q:黄检,据我了解,您是去年4月来到了我们湖州工作。首先想请您谈谈,来到湖州以及在湖州工作有什么感受?

  黄辉: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是看见美丽中国的地方。湖州城乡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有序,湖州历史上产生了沈家本这位法学大家以及一大批文化名人,湖州溇港文化、农桑经济以及千年运河抚育的地域特色,所有这些,在湖州迈向新时代发展的新阶段,焕发了新的生机,是名副其实的创业热土。

  湖州检察机关是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市纪委监委、各政法部门和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能够与大家一道携手共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于我而言,既是一种荣幸,更是职责使命所在。

  Q:黄检提到湖州的人文精神,也让我深有同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精神传承,我们的检察工作成效才如此显著,能不能简单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五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湖州检察机关取得的一些具体成绩呢?

  黄辉: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们的案-件比、纠正漏捕漏诉率、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办理率等10项核心指标居全省第一,没有诉后判无罪和涉检国家赔偿案件,捕诉质量居全省前列。

  办理全员认罪认罚的刘某等人涉黑案、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因拒不执行重大隐患整改要求构成危险作业罪案件、全国首例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案、全市首例危化品运输危险驾驶案等一批有一定影响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Q:在这么多案件中有没有让您觉得印象深刻的案子呢?

  黄辉:一方面,我们打击犯罪,特别是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五年来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呈现两位数的下降,说明湖州社会治安得到很大的进步和改善。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包括推动已决犯的认错和自我改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办案。

  前不久,最高检公布了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湖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减刑监督案入选,这是湖州检察机关历史上首次入选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实现了零的突破。这起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全省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因重大立功而获得减刑的案件。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在一市政工程车上的液化气罐突然起火、可能爆炸情况下,不顾自身安危,成功排除重大火灾(爆炸)隐患。我们认为其见义勇为行为构成重大立功,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后来法院审理并支持了这一看法,决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一年。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帮助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王某成功减刑的案例展现了社会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温度。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等方式,打开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Q:近年来,湖州检察机关在生态检察上下了很大力气,您能和我们聊聊在守护湖州的绿水青山方面有怎样的举措吗?

  黄辉: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使命。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大对湖州生态环境司法守护力度,检察机关努力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随着打击力度加大,各政法单位的共同协同,案件量在前一时期逐渐增加,但随着严的主基调,两年前案件量已经出现下降的迹象,也就是说出现了拐点,充分说明湖州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生态检察也是“四大检察”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检察集中办理模式,集中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项职能,办理生态领域案件156件。还积极开展了跨省域生态保护协作,与环太湖地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环太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南浔区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分别与江苏省吴江区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吴兴区检察院办理的太湖禁捕以来全省首例非法捕捞太湖水产品案件,获评长江禁捕典型案例。德清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破坏臭氧层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生态损害费用赔偿诉讼请求获法院全部采纳,获中央电视台报道和生态环境部致函肯定;对大运河沿岸企业违规排放2万余吨污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偿68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被最高检评为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安吉县检察院针对一级饮用水源地赋石水库存在的非法捕捞、任意倾倒生活垃圾、放养家禽等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很好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并把这种理念融入到办案中,积极能动作为。

  Q:黄检,您刚才提到的“生态检察集中办理模式”,能不能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黄辉: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办案中案件专业性强、线索发现难、案件取证、损害评估、因果关系难确定等实际困难,去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生态检察集中办理工作模式,在全市两级院推广,由一个部门负责集中办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逐步实现与当前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有机贯通,确保生态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服务市域绿色发展。这里,很大一个变化是,办理案件,不仅仅是刑事处罚了事,而是更关注生态环境的修复,要建立这样的机制。真正通过办案使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

  Q:湖州市检察机关在施行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模式后,能够带来哪些优势?

  黄辉: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后,生态检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它的优势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与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得更加紧密,服务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的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针对性更强;二是可以消除因职能分散引起的案件线索共享滞后、内部衔接不畅、责任追究不全、外部联系受阻、综合能力欠缺等不利因素;三是可以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好“绿水青山检察蓝”生态检察品牌,提升湖州生态检察的影响力。

  Q:湖州市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打造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湖州检察机关也在去年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这方面工作具体是怎样落实的呢?

  黄辉:我们积极主动融入全市市域治理。近年来,我们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不诉率同比提高10.7和12.5个百分点,监督撤案193件,五年逮捕、起诉同比减少五千多人。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2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7件,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我们聚焦“缩小城乡差距”全市域试点,出台《深化乡村(社区)微检察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行“乡村微检察”工作模式,办理相关案件237件,助推共同富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5件,对261名涉案贫困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7.7万元,数量、金额同比增长57.40%和61.5%,这里面,包括了很多省外在湖州的务工人员。

  我们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和综合救助机制全覆盖,建立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害评估支持中心。

  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9份,对一些青少年滥用成瘾性非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以案促治,去年,国家药监局已经把此药纳入处方药范围。对瓶装燃气和蓄电池流通领域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开展专项行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湖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纳入立法项目,助推全省电动车综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助力推动长三角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

  Q:黄检,您刚才提到了“乡村微检察”工作模式,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这是一个怎样的工作模式?

  黄辉:“乡村微检察”最早是由安吉县检察院创新打造,后来推广到全市,它是检察机关将工作延伸到基层的新模式,由检察干警分片负责联系全县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常态化开展微办案、微调解、微触角、微监督、微帮扶、微普法、微服务等工作,我们叫“7个微”,让检察官走到群众中间,帮助基层化解矛盾风险、解决民生问题,实现乡村办案、普法、治理有效融合,工作做法被写入《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

  今年,“乡村微检察”也积极投入数字化改革大潮,探索将应用搭建在“浙里办”app上,网格员、代表委员、基层群众等可以通过该平台与检察官联络互动。同时该平台优化了预约、申请等线上办理功能,设置了检察动态、法治宣讲、案例报道、在线答疑等检察“云服务”功能。

  Q:嗯,这是一项走到群众中间的实实在在的举措。好,我们再来关注一下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湖州检察机关有哪些举措呢?

  黄辉:民营企业是浙江的宝贵财富,是浙江的经济主力军。浙江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六成的GDP、七成的税收、八成的出口、九成的就业岗位,可谓贡献巨大。

  去年以来,我们大力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到服务民营经济中,落实省委赋予湖州“勇当绿色低碳发展探路者”新期望新定位新要求,聚焦绿色行业和高科技企业两个重点,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护航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举办“携手同行、共话绿色发展”检察开放日,建立“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聘请20名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持续深化“检企同行365”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品牌。依法对民企涉案人员不捕39人、不诉67人,努力使企业不停产、员工不失业。

  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检察阶段涉企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我们开展了“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立案监督6件6人,起诉28件38人。德清县检察院的“创新五步工作法”护航民营企业廉政建设工作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助推在全省范围加大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力度,入选市担当破难典型案例。

  Q:黄检,您刚才提到了“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工作机制,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这是一个怎样的工作机制?

  黄辉:去年,我们创新建立“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工作机制,通过检察长与民营企业家直接对话、联合调研等方式,实现检企对接更加紧密、企业诉求更加畅通、检察履职更加精准、司法保障更加全面。去年6月,我带队走访了市新湖商商会相关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法治服务工作的具体需求。

  今年,我们组建了检察官讲师团队,围绕企业内部贪腐治理常见风险、内部调查取证与刑事司法衔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刑事合规建设等主题组织检察官进企业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培训,同时,我们向5000多家企业发送了调查问卷,根据不同企业的个性化诉求,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制定一对一的培训课程,针对性解决各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突出法律问题。

  Q:2021年,在数字化改革方面,湖州市检察机关也深入推进了数字检察建设,能否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

  黄辉:去年2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数字化改革,湖州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大力加强应用场景创新,在全省数字检察18项应用场景创新任务中承担5项,2个创意方案获全省检察十佳,“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系统”上线并获最高检肯定,“检察数仓”被评为全省检察创新成果,“智瞳”系统入选全国和全省检察故事年度案例。

  我们以数字办案赋能类案监督,南浔区检察院通过将木业企业名录数据库与在营企业数据库、安装消防喷淋企业数据库三大类进行碰撞,排查存在的消防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辖区木业行业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安吉县检察院通过将公益林领取补贴清单及相关涉林木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数据进行碰撞,涉及4个乡镇共计21件60余人违规领取公益林补贴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可以说,数字化改革,一方面,大大助推了执法司法机关的规范化水平,通过信息共享、互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共同加以解决。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优化了监督方式,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Q:去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那么湖州检察机关在优化法律监督环境,落实中央《意见》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黄辉:去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去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向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建议,得到市委高度肯定支持。在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前后,实现市委和区县党委召开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全覆盖,全市两级党政机关577人次参加会议。

  中央《意见》特别提到了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湖州市检察院党组将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争取在湖州开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作为重要抓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面调研,在五个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全市检察各业务条线开展调研并形成了一系列报告材料,专题向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并得到支持。

  一是搭建组织架构。推动市委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在市检察院建立指挥中心,市委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派员常态化开展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进入市委重点改革项目。申请政务云、政法云作为共享数据归集的资源空间,与华为等合作,建成执法司法云数据中心。

  三是狠抓数据归集。42家市级部门共享政法类、执法类、管理类数据。数据总量、类别达到试点第一阶段目标,初步建立信息共享交换体系。

  四是构建话语体系。成功举办以数字检察为主题的环太湖检察论坛,提出《数字检察湖州倡议》。形成《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相关问题探析》《湖州市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数字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和制度成果。

  目前,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转段推进会已于3月召开,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改革向纵深推进。

  Q: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是在啃一块硬骨头,我们不畏艰难,下决心推进共享的出发点是什么?

  黄辉: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省委交给湖州的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建设也指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21年6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8月,省委袁家军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意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刑事案件执法信息、全链条司法信息等实时共享机制为重点,推进政法领域整体“智治”,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省委政法委王昌荣书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市委、市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高度重视。无论是从中央要求、上级期待、工作需求、干警期盼等各角度来说,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都是全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Q:2021年,全市政法队伍深入开展了教育整顿,对于湖州检察来说,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黄辉:2021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融会贯通,突出“四项任务”,抓牢“三个环节”,排查出问题582个,征求意见建议159条,涉及顽瘴痼疾类问题22人,提出的95项整改举措已全部落实并完成,建立38项制度规范并长期坚持,教育整顿工作受上级领导肯定,经验做法被省教育整顿办采用量居全市政法系统第一,两级院均被省教整办评为优秀等次。全市检察机关将把这次队伍教育整顿作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新起点,持续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我们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员额检察官评选活动,树立聚焦主责主业、大抓业务建设鲜明导向。激励全体干警坚持“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每季集中评选一批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金点子和类案监督能手。开设“局长讲坛”“星期一夜校”等学习平台,开阔干警视野。其中,局长讲坛以市情吹风会、政策宣讲会的形式,邀请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趋势热点等内容举办专题讲座,帮助全市检察人员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人员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社会治理、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出台《精品案事例会商例会制度》,以过程性培育提升干警办理精品案件意识,提升办案质效。承担省级以上理论研究课题11个,14篇调研成果在知名期刊发表,6篇论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校合作优秀研究成果,与浙江理工大学合作建设教学与研究基地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基地。全省检察机关检校合作挂职专家座谈会在南浔召开,被最高检领导评价为南浔模式。两级检察院分别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农林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去年以来,共有61个集体和23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吴兴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安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长兴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检察院章春燕获评“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法治浙江十五周年十大法治人物”、入选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Q:嗯,给我们湖州的检察队伍点个赞!在2022年检察工作规划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湖州检察机关有哪些部署呢?

  黄辉:2022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全市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奋斗目标,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意见》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着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第一个方面,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将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坚持打防结合,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建立信访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开展对毒品犯罪、印染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等的专项法律监督,发挥典型案例的释法作用,为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个方面,是精准服务绿色发展。研究建立服务共同富裕检察工作指标体系,将乡村振兴作为检察服务共同富裕主战场,聚焦乡村振兴短板问题、群体,开展农村“三资”领域、农业补贴、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监督行动,打通检察机关与乡镇矛调分中心、基层网格员信息壁垒,提高“乡村微检察”成案率,努力推动缩小城乡差距。将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开展企业刑事合规、保护知识产权等相结合,以绿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会同相关单位,制定统一服务标准,设立网上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个方面,是全面提质法律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一体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保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比例,打造全省审前羁押率最低市。加强刑行衔接,助推依法行政。深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构建数字化改革类案监督新模式。

  第四个方面,是纵深推进从严治检。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以更有力的措施抓实“三个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完善对一线干警的关心关爱机制,持续开展“为干警办实事”活动,营造更积极向上的履职环境。借力检校合作,加强前沿性问题研究,推动形成标志性、引领性品牌效应。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锻造湖州检察铁军。

  Q: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黄辉:五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逐梦奋进、敢为人先,争当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探路者,努力实现“五大转变”:

  一是在司法环境上,努力从检察单维度履职向立体化法律监督格局转变;就是说,法律监督工作不是一家的事,需要各方面重视支持。湖州市委高度重视,人大监督有力,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给于充分支持,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在检察监督上,努力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模式转变;就是说,检察官不能满足于案件的办理,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常常讲,办案也是在办理一个人的人生,要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另一方面,要在办案后思考,还有没有类似问题,要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三是在服务方式上,努力从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就是说,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要打破这种狭隘的传统理念,关键是要站在国家、全省、全市的高度,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去思考,每一个案件背后暴露出哪些社会治理层面的问题,如何推动解决,从而,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甚至决策建议等方式,推动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

  四是在监督手段上,努力从传统办案向数字运用模式转变;就是说,当今社会已经是科技高度发展的数字社会,检察官要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会运用数字手段,改革办案模式,更好地运用高科技手段办理案件。

  五是在监督内涵上,努力从注重外部监督向内外监督并举转变。就是说,检察机关不仅仅要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同时,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要求,更好注重自身建设。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必须刀刃向内,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解决好自身的问题,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抓到底,确保自身过硬,才能够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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