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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春燕获“第四届湖州市道德模范”称号!
时间:2021-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8日下午,“最美湖州  大爱之城”——湖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2020年度“最美湖州人”颁奖活动在湖州大剧院举行。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获“第四届湖州市道德模范”称号。

  十五年来,章春燕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涉案人数2000余人。她是未检工作的“深耕者”,为破解涉罪未成年人治理难题,她主导“人格甄别前置、分类观护”机制,率先提出“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类治理”体系。她是司法温度的“传递者”,把“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灌输到办案每个环节;她用真诚和耐心,彰显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在她办理的案件中,被害人对她敞开心扉向她倾诉,被判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给她写信悔过反省,她如同化雨的春风,拯救着案件中每个尚有良知的灵魂。她是疫情防控的“力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抗疫,下沉街道社区,当好政策宣讲员、防疫体检员、难题解决员,助力复工复产。她创新思维,利用智慧检务平台推出智慧“云”帮教、空中“云”课堂、心理“云”救助,在保障高效履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涉未综合治理工作,获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她带领的团队被确定为中央文明委首批重点工作项目基层联系点,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对全省未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称号。章春燕本人先后荣获“全国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CCTV年度法治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最美诚信浙江人”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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