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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0-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8日下午,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在统筹推进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浙江考察指导,意义影响十分重大,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下一步要通过支部学习、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使每位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在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脉相承,是根据新的形势和实践进行的深化。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国家整体组织动员能力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基于独特的基本国情和文化传统,同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要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制度自信。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对标对表,在“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展现检察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提出的新目标新定位和7方面重点任务与我们的检察工作息息相关,尤其是生态文明和基层社会治理,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年初部署,更好地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安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和发展,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样板,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实干中。一季度工作已经结束,防疫期间智慧检务有力保障了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下一步要把精力集中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实干进取的精神,把握好当前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全面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做好后疫情时代犯罪类型的准确预判和妥善应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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