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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服务问需求 检企沟通零距离
时间:2017-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6日下午,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孙颖,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伟锋,省院案管办主任何小华一行来到德清县升华集团,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主动倾听企业声音,共同探讨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有效举措,“零距离”了解企业需求。

  公司简介: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升华集团)是一家以生物与精细化工、新型建材与装饰材料、房地产开发及商贸服务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大型控股集团。企业经营规模位居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省非公经济50强企业和湖州市“金象”企业。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此次检企座谈会,想听听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助推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同时,检察机关也要答好以下三道题:

  服务非公经济为什么?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为浙江贡献了60%的税收、70%GDP80%的外贸出口和90%的就业机会,因此,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检察机关在思想上行动上都要提高认识,着力解决服务非公经济“最后一公里”。

  服务非公经济要什么?

  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绿色司法”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要注意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坚决杜绝以办案为名插手经济纠纷。

  服务非公经济做什么?

  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自监察委后,检察职能随之调整,省院的“21条意见”也有所调整。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省院“21条意见”规定,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会商,积极打造检企服务平台,强化沟通联系,畅通企业诉求,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孙颖:

  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融入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最高检、省市院一直以来也都非常重视。对此,最高检专门出台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省院也出台了“21条意见”,努力打造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浙江检察标杆。对此,检察机关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政策宣传,重点做好企业中高管阶层、风险点防控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要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非公经济案件时,要注意在法律框架内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因执法办案不当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要加强检企联系沟通。检察机关要主动倾听企业的法律诉求,带头推动公检法包括政府在内的服务企业发展,实现检察服务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新:

  在双重改革叠加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要坚持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针对非公企业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作为基层检察院,可以探索在企业内部设立服务非公经济联系点,向企业问需、问计、问策。

  升华集团董事长夏士林:

  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务实举措值得充分肯定。之前下属子公司也碰到过一些行受贿类案件,后来通过联系和咨询县检察院,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企业人员也得到了经验教训,在与人交往和经济来往中都要把握好度,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对检察机关的两点期望:

  1、服务: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了解企业诉求,以便企业能够及时得到针对性的帮助。对企业高管等关键性岗位,加强风险控制方面的教育。

  2、监督:侦查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有时存在以行政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事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时也过急过快,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强对侦查环节的法律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德清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通过“德清检察每月巡”等平台,积极走访辖区内重点非公企业,深入了解和掌握非公企业发展情况,制定针对性服务措施,重点开展检企共建工作,并在重点非公企业内部设立非公经济联系点,为德清非公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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