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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新华社:浙江长兴——深耕“河湖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护美太湖溇港
时间:2023-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9日,《新华社》浙江频道报道了《浙江长兴:深耕“河湖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护美太湖溇港》,全文如下:


浙江长兴:深耕“河湖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护美太湖溇港


“这里有生活污水排入!”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检察院联合长兴县河长办依托无人机巡航开展太湖溇港保护时,发现长兴县响水涧附近存在生活污水超标排入、莫鸭港附近有多处围栏养殖等情形。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目前,相关点位已整改到位,但如何做好保护提升,需要再制定一个专项行动的方案。”长兴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自2020年以来,长兴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在浙江省首创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探索与江苏省宜兴市、安徽省广德市检察机关、河长办开展太湖流域跨区域协作以来,这样的“河湖长+检察长”共同巡查的模式已成为常态。

“我们收到公益保护问题线索后,会共享信息,再联动协作处理,并且跟踪协同监督落实情况。”长兴县检察院相关人员介绍,依托三地建立的完善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和协同验收机制,避免了各管一段、各项信息互不共享的弊端,面对跨界污染现象不再“望河兴叹”。

据介绍,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会商机制、公益保护问题线索共享转化机制、案件专业支持协作机制、公益保护整改落实效果协同评估机制、协同监督落实情况反馈机制等工作机制,为“河湖长+检察长”监督联盟、“跨区域协同”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截至目前,长兴县检察院和长兴县河长办已经共享转化50余条线索,督促对3处黑臭水体近1000米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对800余平方米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对违法侵占湿地开展复植补绿;围绕基层流域治理,开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27条太湖溇港联合保护;开展“母亲河”西苕溪船舶整治等专项监督。

此外,长兴县检察院联合设立省级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在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立“湿地碳汇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修复志愿服务基地”等,并引入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合作,首笔投入固碳增汇金18余万元。

据悉,长兴县检察院还将致力于打通与“长兴河长在线”、“电子河长”的平台和数据壁垒,力求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互通,问题线索互移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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