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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叔叔,我保证好好读书”
时间:201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记者 郑启
  “检察官叔叔你们看,这是我这次测试的成绩!”近日,长兴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科科长周立新到小卢家回访时,小卢迫不及待地拉着检察官们看他的数学测试卷。与几个月之前相比,小卢明显开朗自信了很多,这使周立新回想起上半年发生在小卢身上的一件事。
  小卢是长兴县一名社区矫正对象,2009年初,17岁的他和两名同学一起抢劫了一名初中男生,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小卢得以继续读书。此后,检察官一直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跟踪掌握小卢的改造情况。今年4月的一天,周立新科长得到消息说小卢失踪了,小卢的妈妈打电话来哭诉说小卢已三天两夜没回家了,怎么也联系不上。“这才5天没打电话,怎么就出事了?”周立新心里很不是滋味。不容多想,当务之急是找到小卢。他马上和小卢的班主任取得联系,得知校方也正在找人。“去网吧找找吧。”干警小顾有了主意,“我记得上次和小卢谈话时,我问起他的兴趣爱好,他说喜欢上网打CS。”

  当天傍晚,检察官终于在一家网吧里找到小卢,将他接回了家。在小卢的房间里,检察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围坐在他身边,气氛严肃。周立新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湖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处罚办法》,放在小卢面前的桌上,“你认真看看,自己违反了其中哪一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对你来说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你应当好好珍惜,严格自律、追求上进,结果你却逃学去网吧。那里人员混杂,一旦交友不慎将悔之晚矣。你想过这有多危险吗?”“对不起,检察官叔叔,是我错了,回到学校我保证好好学习。”小卢沉默了很久之后流着泪说。

  小卢重返课堂后,周立新及时向学校和社区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

  作为全省目前唯一设有社区矫正检察科的基层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一直把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作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该科成立3年多时间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了以“信息准确、监督全面、关系协调、创新进取”为特点的工作模式,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脱管、漏管、到期未解矫等情况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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