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对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及对其它刑事案件行使补充侦查权,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和开展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6.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领导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全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事项,并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工作。
11.负责指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党委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市管干部。协同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统一提名管理工作。
14.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和巡视、巡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信息化工作和检察技术工作。
16.规划和指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7.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18.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市检察院本级预算、院属事业单位湖州检察信息服务中心预算。
二、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5846.98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584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9.70万元,占97.3%;省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156.00万元,占2.7%;上年结转1.28万元,占0.0%。
(三)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5846.9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9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40.47万元,占69.1%;日常公用支出609.35万元,占10.4%;项目支出1197.16万元,占20.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89.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9.7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3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4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9.7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6.62万元,原因主要是:1.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2.2019年增加一次性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5135.87万元,占9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1.59万元,占7.0%;卫生健康支出(类)152.24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3985.98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39.88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110.0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信息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9.1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3.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9.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6.19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信息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0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3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执行数为零,2019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入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市县来湖考察、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8年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而2019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8.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4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8年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减少,而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按车辆定额核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5.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95万元,增长18.0%,主要是:1.日常公用经费相应调整;2.经市财政局批准,2019年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6.40万元。
下属检察信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非参公性质),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9.70万元。
5.其他公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会议费预算7.4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56万元,下降 46.8%,主要是按照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厉行节约,严控会议费。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培训费预算21.8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46万元,上升76.4%,主要是开展业务培训支出。
2019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差旅费预算124.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2.31万元,增长72.5%,主要是办案量增加,差旅费相应增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检察)(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检察)(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共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保险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