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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14-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湖州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孔  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总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改善民生“金点子”征集活动,细化服务大局措施。服务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治水、治污等专项工作,指导基层检察院出台服务意见。结对帮扶集体经济欠发达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调解决落实政策资金等困难问题。服务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吴兴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驻点工作,被评为全区先进典型。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深入浙江振兴阿祥集团等省市龙头骨干企业走访调研。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市检察院和长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长兴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同步预防工作,南浔区检察院在区保障房建设工程设立专项检察室。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德清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优化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细则》。

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8人,起诉252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连环担保引发的涉企刑事案件,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19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湖州建设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08人,起诉5417人。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等机制,批捕杀人、放火、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54人,起诉210人;批捕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犯罪嫌疑人1177人,起诉1799人;批捕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嫌疑人243人,起诉250人。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协同公安、法院开展扫黄赌打黑恶反盗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共起诉危险驾驶犯罪920人。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共批捕违法使用添加剂制售“毒卤肉”、“毒豆芽”、“毒海带”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26人。帮扶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吴兴区检察院为39名外来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工资47万元。

创新加强社会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99人、不起诉183人。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加强举报线索规范管理,12309举报电话及时回复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达100%。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探索完善涉检信访公开答复方式和预警机制,对2008年以来的12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加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工作,安吉县检察院结合刑事案件情况提出社会治理9点建议,得到县委重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南浔区检察院会同团区委成立雏燕观护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3件97人,同比分别上升19.23%和7.78%。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3件76人,大案72件,占98.6%;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0件21人,重特大案件11件。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共查处科级以上人员职务犯罪53人,其中,现职领导干部要案14人,处级干部4人。严惩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行贿犯罪,依法追究6名行贿人的刑事责任。

积极查办民生领域窝串案。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行动,在环卫、环保、电力、水利系统以及征地拆迁、农机补贴领域查处职务犯罪68件,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73.12%。市检察院查办订单粮食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吴兴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先进集体。

深化警示教育和预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基地。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市检察院和德清、长兴县检察院创制的廉政公益海报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海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02次。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十个一”专项预防活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结合查办的中储粮系统职务犯罪窝串案,及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法治湖州建设

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4件,撤案37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20人、追诉141人。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0人。审查法院刑事判决和裁定3564件5338人,提出刑事抗诉17件,法院已改判11件。对侦查和审判违法行为共提出纠正意见62件次。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审查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790件,依法监督纠正263件次,派员出席875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开展罪犯留所服刑专项检查,确保余刑3个月以上的罪犯一律交付监狱执行。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冒名顶替服刑案件和职务犯罪“假立功”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7起案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研发暂予监外执行超期预警软件,被省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推广。派员临场监督死刑执行,保障依法执行死刑。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联网。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提出或提请民事行政抗诉5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1件,其中12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抗诉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并改判8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7件。探索对审判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做好民行申诉案件调处工作,调处的6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调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书19件。查处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9件,维护公共利益与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机制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两法”贯彻实施

健全落实权利保障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及时转达其委托辩护要求。保障律师会见、阅卷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除法律规定限制会见30件,均由律师凭“三证”直接会见,对法律援助律师免收案卷复印费,在审查逮捕阶段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06件次。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权益,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承办案件,长兴县检察院建立的讯问未成年人时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机制被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推广。会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制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为46名涉罪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为25名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构建民行申诉案件调处机制,相关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座谈会上作了交流。

健全规范执法办案机制。与市公安局加强命案侦诉配合工作,牵头与公安、法院会签《加强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的会议纪要》。协调公安、法院建立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简易程序案件“三集中”模式,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2468件,出庭率达100%。认真落实庭前会议制度通过庭前会议有效解决证据出示、案件定性等控辩焦点问题。积极转变侦查模式,市检察院转变反贪办案模式的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修改后“两法”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开展防范冤假错案大讨论活动,全面落实省检察院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18条意见。开展审查逮捕、公诉和反贪办案质量专项检查,认真整改案件瑕疵。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制定实施反贪办案非法证据排除12条规定。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与市公安局建立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据收集审查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吴兴区检察院依法排除一起盗窃案相关言词证据并作不捕决定,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六、树立人民满意形象,积极推进检察自身建设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以及上级检察院意见办法,制定市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意见,开展“两看两比”作风建设活动,“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和以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积极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51个集体和79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记功表彰。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检察职业准入条件,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招录为检察官,全市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检察干警299人,占干警总数的62.16%,检察官300人,占62.37%。积极培养业务骨干人才,实施挂派交流、辅岗锻炼等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定检察业务人才库评选管理办法,评选39名检察业务尖子和17名检察业务能手。

加强检察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案件管理机制,推动设立案件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考评办法,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检察室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吉县检察院建设民心检务大厅的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作了交流。深化检务公开,开通检察微博,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开展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强化节能降耗管理,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等级单位。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刑诉法情况,积极参与配合人大、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8人,主动接受市政协对检察机关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情况的民主监督。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自觉接受公安和法院的制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和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执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作风仍需改进;随着“两法”深入实施,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检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总要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改革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2条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开展土地开发、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和各类投资者,妥善处理涉企刑事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克服法律滞后性,依法稳妥办理改革中的新类型案件,营造服务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紧紧围绕平安湖州建设,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活力和秩序的关系,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依法导入、办理和终结制度,促进实现诉讼与普通信访分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健全轻微刑事犯罪惩办机制,创新发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紧紧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指示精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惩处行贿犯罪。完善举报线索评估管理、网络反腐舆情研判机制,加大区域性窝串案查处力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和律师执业权利。深入落实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建设项目三年行动纲要,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深度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紧紧围绕法治湖州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司贯彻刑诉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和对民事审判、调解和执行活动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五、紧紧围绕阳光湖州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检察特色品牌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把检察机关的一切权力置身于阳光下运行,推行阳光检察。依法公开办案程序性信息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建立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加强湖州检察网、检察微博建设,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控申举报窗口和案管查询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六、紧紧围绕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教育,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强化专门人才培养,充实调整检察业务人才库,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执法规范,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从严治检,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和律师交往行为,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检察机关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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