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7年)
时间:201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 | |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5月17日在湖州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厚祥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市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服务大局推出新举措。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制定了服务“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党风好转,保障了公平正义,服务了经济建设。
  ——执法办案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46075件,案件质量名列全省前茅,有2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和“全省立案监督十大精品案件”。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干警素质得到新提高。全市检察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5%以上,比上届末提高了16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和在读硕博生37人。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一批业务尖子。有14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
  ——基础建设实现新跨越。技术装备建设不断加强,检察信息网建成投入运行,初步实现了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检察经费保障有所改善。市院新的办案技术大楼即将竣工,所有基层院办案技术用房新建和扩建工作正在进行。
  ——争先创优迈上新台阶。安吉县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有四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先进检察院。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正确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首要任务,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655人,提起公诉12735人。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适时提前介入,加大办案力度,从快批捕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2743人,起诉3217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48人,起诉376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164人、不诉65人。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案件,坚持依法打击极少数主要犯罪分子,对一般参与者慎用强制措施,减少对立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对79名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捕和不诉决定,对1707名确需提起公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三)注重化解矛盾纠纷。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检察长负责制和信访首办责任制,开展处理涉检信访专项检查,推行预约接访、网上接访和联合接访等新举措,对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四年来,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075件。推行不捕、不诉答疑说理,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有效减少了涉检信访。对21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观念。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选派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试行“检察官导师制”,强化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对社会归正人员的帮教管理,推动群防群治,促进平安建设。

   二、依法履行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果。全市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51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一)依法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持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突出办案重点,强化侦查破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3件,其中贪污贿赂10万至50万元88件,50万至100万元的15件,100万元以上16件。涉及科级干部78人,处级干部14人。所立案件中,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有133件,占立案总数的42%。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交通、城建、医疗和电力等行业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5件,震慑了违法犯罪。进一步关注“三农”问题,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8件,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积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持把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作为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发现和侦破案件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渎职侵权检察处(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这一契机,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加大工作力度。四年来,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件。
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抓好预防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50余份。在交通、城建、卫生等16个系统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加强行业预防。对21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了同步预防。通过深入重点系统开展廉政教育、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开设职务犯罪预防课程、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联合举行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竞赛等形式,使万余人受到了警示教育。加强预防调研,对当前一些多发性和行业性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防范建议,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坚持以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为着力点,加强诉讼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一)加强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该立不立案件151件,起诉后法院已判决92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件。加强对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15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严格审查把关,不批准逮捕270人,退回补充侦查265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27件,追捕、追诉52人。
(二)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对量刑不当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法院已改判8件。对331件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和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63件,法院已作出裁判113件,其中改变原判决8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1件,法院已采纳23件。对6件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和支持起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符合规定和留所服刑不当人员732人。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加大对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犯罪案件33件。认真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治工作,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同时,结合诉讼监督,注意发现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件,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

   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坚持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线,以深化检察改革和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一)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健全执法规范体系。实行批捕起诉工作动态化管理,强化对办案的控制和监督。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案件呈报制度,试行检务督察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促进办案规范化。规范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扣押冻结款物处理工作,做到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重大案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提高公诉水平。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运用检察建议提请法院启动民事案件再审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实行申诉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加强信息情报机制和侦查一体化建设,提高侦查破案的整体水平。深化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改革,采取上挂下派、跨部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增强了检察队伍活力。
(三)加强基础建设。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加强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和检务保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在全省率先试行网上办案、信息查询,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业务机制方面,建立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工作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并加强实践运用。在检务保障方面,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编制紧张、人才短缺、经费困难等问题,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保障检察工作发展。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以争先创优为载体,以深化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开展“树三观,争六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一班人做到思想统一、工作合力、行动合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监督和考核,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院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
二)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政治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和中层负责人抓思想教育责任制。坚持以弘扬先进典型为抓手,开展了“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和向王法金、贾建平、黄益春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巩固,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确立,检察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业务建设。抓好学历教育,干警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加强岗位培训,完成全员业务轮训,提高了干警基本业务技能。开展业务竞赛,组织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对抗赛和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强化庭审考核和“精品案件”评比,增强了干警“实战”业务能力。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建立了与高等院校、周边检察机关共同举办的检察论坛机制,完成市级以上理论课题6个,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68篇。
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队伍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运用正反典型,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执行办案纪律的专项检查,确保令行禁止。坚持严格监督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实行院领导走访干警家属和社区制度,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五)加强基层建设。全市基层检察院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正规化建设为核心,以争创先进检察院和示范性检察院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各项建设力度。市院抓好组织领导,注重发现先进、培育典型,在全市开展向安吉县院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其作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其他基层院的争创热情,在全市基层院中形成了一种“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通过争创,各基层院进一步创新了管理机制,提高了干警素质,推进了执法办案。
  各位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加强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增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意识,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对重大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依法保障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四年来,共聘请79位人大代表担任特约检察员、检察联络员,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45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37次,走访人大代表600多人次,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意见、建议58件。特别是,为了强化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共聘请4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对30件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了监督。同时,在全省率先试行对检察工作“五种情形”的监督,强化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制约,确保公正司法。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能够取得一定成绩,这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着眼于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这些既是四年检察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干警执法观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警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执法的效果;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诉讼监督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办案、教育培训和装备建设等专项经费保障还存在困难。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在统一执法思想上下功夫。把检察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更高层次上来,改进执法方式,追求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使检察机关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大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抓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加大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三)着力在推进检察基础建设上下功夫。结合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健全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全面实现全市检察工作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以“强基础、严规范、促公正”为内容的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检察机关建设水平。
(四)着力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以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狠抓专业化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强化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着力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上下功夫。认真贯彻《监督法》,健全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其及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汇报、接受人大执法检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光荣而艰巨,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平安湖州”、“法治湖州”和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