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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8年)
时间:201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 | |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28日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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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湖州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一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287人,提起公诉4038人,比上年分别增加9.5%和8.6%。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始终将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权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了发生在市开发区的熊某等13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维护了社会治安。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499人,提起公诉2885人。同时,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建立快速办案机制,依法从快批准逮捕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933人,提起公诉1140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努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依法运用刑事制裁手段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达两千余万元的林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6人,提起公诉59人,有效服务了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初犯、偶犯等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共构罪不捕46人,定罪不诉24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慎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对2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和不诉的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4份,协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利用出庭公诉、法制讲座和新闻宣传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女检察官与女企业家结对,送法进企业,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市中小学逐步推行“检察官导师制”,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放“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情况检察表”和“社区矫正人员检察联系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检察档案和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9件8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特别是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8件,其中,大要案48件,占立案数的70.6%。涉案数额在10万至50万元的22件,50万元以上的2件。涉及科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5人。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的案件22件,占立案数32.4%,包括现职领导干部案件4件。

——积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根据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开展了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等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1件,比上年增加57.1%。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6件、玩忽职守案4件、徇私舞弊案1件。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预防机制,配合联席单位完善惩防体系。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推行检察约谈制度。做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对策20余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42场,受教育人数达到6000余人。同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和谐社会”全国廉政短信征集大赛,该活动被《检察日报》评为2007年全国廉政文化第一件大事。

三、扎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强化侦查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2件,其中已审查提起公诉49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6人,立案监督案件的提起公诉率和判决率比上年分别上升36.1%和31.4%,其中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9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对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4件。通过加强监督,追加逮捕13人,追加提起公诉18人。对不符合逮捕和提起公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95人,决定不提起公诉55人。

——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5件,法院改判4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5件,提请、建议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7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已审结60件,其中改判、调解、和解39件。同时,对90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全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交付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监外执行等过程中的违法、不当问题367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立案查处了两起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先进集体称号,该院驻南湖监狱检察室获全国第二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四、关注和保障民生,努力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追求。从事关民生的现实问题着手,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打击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体现“执法为民”。依法查办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险、生活救济和拆迁补助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查办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6件,其中侵吞、挪用土地补偿款犯罪案件4件;查办金融系统犯罪案件4件。这些案件的查处,震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体现“取信于民”。针对涉检信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500件,接待群众来访767人次,其中集体访13件,均能够妥善处理。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64人次。全年实现全市涉检进京“零上访”。积极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推行民事行政抗诉说理、刑事案件不捕说理、不提起公诉说理,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有效减少了涉检信访,市人民检察院和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体现“亲民近民”。深入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成立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生活困难的涉检信访案件当事人进行适当经济补助。认真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通过设立工作站、聘任下访巡访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动态,收集社情民意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矛盾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不断推进执法规范与创新,增强检察工作生机和活力。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积极解决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研究确定检察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市委作出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部署后,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找准检察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切入点,提出了《湖州市检察机关关于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打击、监督、预防和保护四位一体,创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的体制外选任工作,全市55名人民监督员全部改由人大任命或确认,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公诉案件合议制度,对公诉分案方法进行改进,形成专人办专案的运作模式,提高公诉水平。在实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的同时,推出告示催办制度,有效防止超期办案。加强信息情报网络建设,建立线索分析评估机制,确立了专项情报引导侦查的办案理念,开展侦诉协作配合制度,提高检察机关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浙江检察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依法办案“十条规定”,防止出现超时限审讯、不文明办案、不依法保障律师正常执业权利等行为。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工作措施。对有影响的大要案进行回访,认真听取发案单位对办案人员依法、文明办案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案件10件,采纳监督意见8件。同时,邀请市县两级人民监督员,采取检查抽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2006年至2007年全市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执法。

——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深入贯彻监督法,完善和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措施。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19次;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6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21件,并及时反馈结果。去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

——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以制度规范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规范业务流程、落实执法责任与完善执法考评三大环节,加大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全市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和“审录分离”等制度,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结果正确。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侦捕协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和撤销案件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办理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动态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六、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与作风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标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在充分听取干警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与监督。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为核心,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共撰写调研文章18篇,其中9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坚持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市检察长共出庭公诉包括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等有影响的案件34件。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与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按照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学习作风建设读本、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讨论、撰写作风分析材料、检察长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等活动,促进了作风转变。同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法院以及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发出征求意见表800余份,征集归纳意见和建议42条后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出台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意见》,确定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全方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训练、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理论研讨相结合,通过组织参加高级检察官培训、举办检察业务和综合管理等培训班、开展公诉观摩庭、评选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涌现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省十佳民行办案人、省级优秀接待员、全省优秀侦查员、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所办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在全省反贪业务技能竞赛以及反贪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中,榜上有名。

——扎实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引领基层人民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重点,打牢基础、提升业绩;各基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提质增效、争先创优意识,新一轮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德清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吴兴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意识还不够,检察改革创新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的亮点还不够多;检务保障虽有明显改善,但部分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两房”建设问题进展缓慢。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解决的措施,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检察工作主题及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继续坚持抓办案、强基础、重创新、解难题、创品牌、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政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检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检察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加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着力查办与民生密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保障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加强对违法以及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的监督,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同时,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重视信访工作,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湖州检察工作实际,破解检察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和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完善减刑、假释监督程序,健全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科技强检战略,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进执法规范化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扎实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基层人民检察院发展能力;抓好“两房”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推广基层工作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四、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以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业务专家、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激发干警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增强队伍的活力。坚持从严治检,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今年,检察机关将迎来恢复重建30周年,这是全国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湖州检察文化建设。

五、以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为动力,有效促进执法公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拓宽和健全外部监督渠道,把检察权的运用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及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全力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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