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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9年)
时间:201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 | |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湖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厚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工作导向,努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市委提出的“增强‘三力’、奋力崛起”的发展战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经济中心开展检察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检察院开展调研,提出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两创”提供司法保障》的“创业创新建议书”。全市检察机关党组织与重点民营企业党组织试行结对共建活动,增强民营企业党组织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召开后,市检察院制定了《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实施意见》和《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具体化、目标化,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同公安、法院等机关配合,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06人,提起公诉4298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审查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593人,提起公诉3284人。坚持把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正常秩序作为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共审查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96人;审查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587人,提起公诉813人。
——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为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地区捐款、捐物、交纳特殊党费的同时,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州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下发了《湖州市检察机关服务我市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为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稳定的治安环境。同时还制定了《湖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厉行节约、支援灾区活动的意见》,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
二、以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抓手,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认真分析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共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7件89人,立案的件数同比上升10.1%,其中贿赂案件64件64人,贪污案件5件7人,挪用公款案件4件4人,滥用职权案件12件12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39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现职领导干部11人。查处司法领域工作人员3人。
——以规范办案促质量。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积极探索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措施。市检察院下发了《湖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制度》和《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制度、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制度,促进了依法规范办案。经过努力,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同比分别提高5%和19.6%。与此同时,不起诉率同比下降了2.7%。查办的1件贪污贿赂案件被评为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与监察、审计等机关形成合力,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入医疗卫生、教育、城镇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工作,针对部分发案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4份,帮助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采纳率、整改率均达到100%。对浙北高速、长湖申航道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预防。继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先后到市委党校、工商局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0余场次,并积极利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示厅”等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库建设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预防工作的成效明显提高。
三、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全心全意维护民安、保护民利、保障民权。
——依法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查办案件与维护民生有机结合,加大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立案查办发生在医药购销、教育、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保险等领域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案件41件41人,打击了热点行业和领域的贿赂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保护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点名预约、下访、巡访工作模式,畅通上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涉检上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共接待来访群众834人次,处理来信770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22件。特别是在奥运期间,把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大接访、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全力做好矛盾调处化解工作。
——依法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通过认真审查,退回补充侦查案件164件487人。注重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律师会见、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了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外来人员审查批捕平等办理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适用逮捕措施若干意见》。制度出台以后,我市外来人员犯罪案件逮捕率下降,诉前羁押率下降,捕后轻刑率下降。同时,积极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不批捕105人、不起诉60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31人。
——依法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7人;追加逮捕漏犯4人,追加起诉漏犯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同比上升140%,法院已审结7件,改判3件。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69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法院已改判6件、调解7件,检察环节和解32件,同时对正确判决依法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73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加强社区矫正环节的监督,防止出现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情况。
——依法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公共安全。共批准逮捕涉农犯罪嫌疑人437人,提起公诉552人。依法及时查处11件发生在农村基础建设、征地拆迁等环节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对14件群众反响大,可能引发上访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认真办理,适时向群众反馈初查结果。
四、以接受监督、深化改革为动力,促进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绝对领导之下。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执法检查,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去年6月和8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报告,以及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对人大交办、督办、转办的事项,全力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市检察院编印了《检察工作要况》,及时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进展。
——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案件质量考评管理、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对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以及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查找解决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配合人民监督员开展对“三类案件”的监督13件13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以及公众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情况,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强化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实行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并落实分案起诉制度。针对不批捕、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个人档案、跟踪考察,并与其家庭、居委会定期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力争降低重新犯罪率。在全市全面推广“检察官导师制”,开设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课,教育学生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修订完善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列席旁听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文件,细化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已联合公安、工商、安监等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日常走访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文书备案制度。深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指标费等国有资产1.45亿元。同时,建议民政局代交通肇事案件中无名死者的家属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在民事维权诉讼上作了有益尝试。
五、以提高整体素质为根本,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在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市、县两级检察院综合考核中,湖州市排名全省第三;在市级院综合考核中,湖州市检察院排名全省第三。
——着力抓教育强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明确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举办全市反贪业务、公诉新人、办公室业务等培训班11期,开展全市优秀公诉人、不批捕说理文书、侦查终结报告说理等评比活动16次,检察队伍的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公正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评审确定了9名全市首批检察业务尖子,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
——着力抓班子带队伍。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强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实行领导干部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做到思想统一、工作合力、行动合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制订了《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对基层检察院的巡查,切实加强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积极推进“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全国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浙江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十佳检察官、全省十佳派驻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引导基层检察院把自身建设的重点,放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推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发挥市检察院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中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作用,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持续协调发展。全市基层检察院队伍作风和执法形象不断改观,基层基础工作整体上了新台阶。德清县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安吉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年,是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的一年,是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的一年。这些进步和发展,是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我们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检察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办案科技含量不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检察机关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抓转型、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强保障”的工作主线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服务大局,重视保障民生,着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强化素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湖州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动湖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工作方法,全面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检务保障建设以及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等工作,妥善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基础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牢牢把握职责使命,努力为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市委的部署,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保增长、抓转型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继续抓好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稳定。严肃查办在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运行。围绕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服务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环节、部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扎实在检察环节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办理因金融危机引起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暴力讨债等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和点名预约等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而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的化解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为公正司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整合检察资源,优化检察职权内部配置,提高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机制,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和检务督察等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五、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增强政治坚定性和责任感,增强把握全局和复杂局面的能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使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突出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和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实现我市检察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重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高度统一,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高度统一。认真履行宪法义务,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应对挑战、抢抓机遇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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