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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暑”课堂 | @同学们!为何“未成年”不再能“免罚”?
时间:2026-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15岁的小初因琐事纠纷,将同学小阳约至公园殴打,还拍摄受伤视频,配上侮辱性文字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谣言迅速扩散,导致小阳严重失眠、拒学。最终,小初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为何“未成年”不再能“免罚”?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启了“惩戒与教育并重”的新阶段。

划重点——

年少非免罚,新法划边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均可予以行政拘留;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年龄小并不是肆意犯错的“挡箭牌”。

不罚非放任,矫治促悔改。即便不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元矫治教育措施,全方位引导未成年人纠正不良行为。

欺凌非嬉闹,网络有底线。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以独立条款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殴打、辱骂、恐吓等欺凌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暑期线上交流频繁,建群诽谤、造谣抹黑等网络欺凌同样触犯法律,广大青少年要规范言行、友善相处,文明守法安全上网。

特别提醒: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是纵容。自由建立在规则之上,严厉的约束恰恰是防止你们走错路的最坚实“保护伞”。暑假将至,希望大家在网上网下都严守法律底线,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为何“未成年”不再能“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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