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斐斐,湖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从检11年,先后获得湖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湖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公益守护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去年9月,根据组织安排,我来到“湖州市污染防治攻坚(美丽湖州)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职锻炼,有幸参与全市“秋冬季治气攻坚督导”工作。从方寸之间的书桌案头到机器轰鸣的工地一线,从对政策法规的推敲钻研,到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的往复协调,让我对“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角色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十个月的挂职经历,宛如一座架设在理论与实践、监督与执行之间的桥梁,让我在挑战中成长,在细节中见真章。
角色转变:从监督视角迈向执法一线
公益诉讼检察,要求我们将目光聚焦于公共利益是否受损、行政机关履职是否依法依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妥善纠正、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修复。但线索不会自动浮现,证据更需要主动夯实——它不能只停留在卷宗的字里行间,而必须走向执法一线,用脚步丈量民情,从真相中寻找答案。
起初,我参与督导的区县大气环境质量不佳,三个乡镇排名全市后十。面对严峻形势,督导组全体成员盯紧任务目标,全面梳理工地、企业、矿山、码头、餐饮等重点污染源,制定督导方案,帮助督导对象重点整改。那年九月,我们穿梭于工地、矿山、码头,一起爬排污口、采样本、查台账、听诉求,深入粉体、纺织企业一线溯源排查,也曾在深夜突击检查涉嫌偷排企业。工业废气刺鼻呛人,工地的扬尘扑面而来,汗水反复浸透了衣衫。到了十二月寒冬,凌晨三点的执法现场,监测管结满冰碴、企业围墙上覆着白霜、取证时遭遇阻挠与争执......这些片段,都成了我难以磨灭的记忆,也成为我最坚实的成长阶梯。
正如一位执法局前辈所说,“案卷再详实,不如亲眼看一次排污口”。第四季度,我们累计督查全县10余个乡镇街道300余个点位,发现问题250多个,推动扬尘专项治理、秸秆禁烧及烟花爆竹专项治理、VOCs原辅材料替代、铸造、印染、墙材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落地落实。
回首这十个月,我以“脚力”补“眼力”,在一次次奔走中,把监督治理工作真正“踏”在了大地之上。
实务提升:法律监督与治理实践的深度交融
去年冬季,伴随多次寒潮来袭,全市接连启动了三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在政企协商减排的任务下,如何帮助企业平稳过渡、有序生产,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督导组迅速响应,走访多家重点企业,深入车间一线倾听实际困难,并联合属地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从多角度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资金能否支持设备升级?哪些工序可延续、哪些必须更新?何时错峰能兼顾效益与减排最优?基于这些细致研判,我们帮助23家重点企业修订完善了针对性应急方案。
今年春季“回头看”督查期间,我再次走访一家化工企业。崭新的RTO蓄热焚烧炉高效运转,车间异味大幅减轻。企业负责人一边展示监测数据,一边感慨:“去年接到整改通知时,压力很大,投入这么多,怕撑不下去。但现在环保达标,订单反而增多了,绿色转型这条路真是走对了!”我翻阅了环境管理台账,从设备维护到自行监测环保指标,各项记录细致清晰、有据可查。
这次走访,让我看到了企业从压力到动力的转变,也让我更深切体会到: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发现问题的“眼睛”,更是推动治理的“双手”。通过参与企业、政府的协同共治,我更加理解企业的真实需求和痛点,也重新认识到生态检察监督的根本目标——只有以治理为导向的监督,才是真正精准的监督。
合力破题:在部门协作中寻找法治“最大公约数”
在攻坚办挂职的这段日子,让我尤为感动的,是来自不同单位同事们的专业与热忱。组里的小朱,是农业农村局生态与能源中心的技术骨干,在露天焚烧管控项目中,她仔细地向我讲解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的运作与价值;建设局的老胡,在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项目中,带着施工图纸在工地上,跟我聊起他设计的降尘方案,让施工扬尘排放量骤降60%;还有生态局的莫处长,耐心地带着我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告诉我为什么阴雨连绵时,PM2.5的管控反而更加艰难......
在十个月的督导过程中,我们以个案为切入口,与区县政府开展座谈3次,约谈各乡镇政府8次,召集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商讨具体点位问题10余次。组长带着我们奔走于乡镇、企业、村委会之间,深入进企业厂房、穿梭于街巷阡陌、走访偏远村落,倾听企业真实诉求,理解属地治理难点,合力推动问题真正解决。在这场跨部门“协同作战”中,彼此的职责边界渐渐模糊,取而代之的,是“一盘棋”思维下的高度默契。
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视角,像多棱镜般折射出生态保护的立体维度——公益诉讼守护的“生态环境”,从来不是孤立的大气、土壤或水源,而是各部门用专业与责任编织的生命共同体。公益诉讼的终极目标,也不是“一诉了之”,而是通过司法力量,推动行政资源的有效整合,真正激活社会治理的“一江春水”。
如今,我已经重新回到检察岗位。背包里的数据监测仪换成了公益诉讼案卷。但这段跨越法律与环保的历练,让我得以站在两种使命的交汇点,在角色转换中深化认知,在实务锤炼中提升技能,在协作共事中凝聚共识。我深知,守护绿水青山的征程上,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解读者”,更是生态治理的“参与者”;不仅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更是协同共治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