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检察”金名片,锚定“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新时代检察铁军建设目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的检察铁军队伍。湖州市检察院推出【美丽湖检·在一线】专栏,通过全面深度宣传检察队伍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引领全市检察干警树立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湖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卢维从检15年来,获评全国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湖州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先进个人、湖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二届“最美湖检人”、湖州市优秀办案检察官、湖州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湖州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类案监督能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
以监督利剑捍卫“天下无毒”“不能错漏任何一丝的犯罪线索,不能错放任何一个应当追诉的犯罪嫌疑人。”
作为一名刑检战线的员额检察官,卢维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都会注重对证据的全面细致审查和监督线索的发现。办理的监督案件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精品案例。在办理杨某贩卖毒品一案过程中,卢维通过电子证据的审查,发现杨某可能涉嫌其他贩卖毒品犯罪行为未查处。面对手机聊天记录中杂乱零散的模糊线索,卢维运用数字化监督思维,从数百名微信好友、成千上万条微信聊天记录中筛选出毒品交易对象8名,将梳理的线索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并与侦查人员共同前往四川寻找证人,加强对侦查取证的具体指导。通过大量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的比对分析,成功还原毒品交易的事实经过,在毒品买卖双方均不供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客观性证据锁定犯罪事实,对杨某追加贩毒数量3000余克,并追诉多名漏犯,其中2人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的补充侦查提纲先后获评全国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浙江省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环境“打击犯罪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检多年来,卢维秉持打击犯罪与服务治理并重的检察履职理念,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同时注重依托检察履职助力企业发展与行业治理,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近年来办理了全市首例涉跨境电商走私案、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新型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空壳公司犯罪高发问题,开展涉空壳公司专项法律监督,运用数字化手段构建空壳公司排查模型,推动清理空壳公司80余家。围绕调研发现的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需求,建设研发“检企同行365—司法护企平台”大数据驾驶舱,形成集数据归集、成效展示和分析研判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监督平台,获评湖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好案例”、法护营商最佳实践案例,获最高检《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聚焦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药安全保护等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撰写多篇调研报告,起草《关于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以精准履职深耕反腐战线“有力惩治贪腐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
卢维曾有6年时间坚守在反腐一线,办理了多起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全市首例军地互设受贿案、全市首例“炒楼花”受贿案等新型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职能,通过提前介入调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定性及下一步调查取证方向提出精准意见,有力引导调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体系。通过监检协作形成反腐败打击合力。在办理沈某某涉嫌受贿一案中,针对该起“炒楼花”新型受贿案件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卢维在全面细致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就该案的犯罪手段和法律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搜寻了各地的类似案例研判比较,敏锐发现该案犯罪手段的特殊性,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探索出法律适用及犯罪数额认定的合理标准,提出提前介入检察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后续调查取证工作,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产生重要影响。由于该案新型疑难,案件办理后,卢维受邀与监委、法院共同对以房受贿类案件开展研讨,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报道。 “慎而思之,勤而行之”。从检十五年来,卢维始终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求善治的理念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她秉持公正之心,维护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力量成长为刑检战线上的一名坚定而有力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