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让“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成为新时代湖州检察铁军的鲜明标识。湖州市检察院推出【奋斗在一线】专栏,通过全面深度宣传检察队伍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引领全市检察干警树立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着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盛林,湖州市检察院驻省南湖监狱检察室的一名检察干警。从检七年来,一直扎根在刑事执行检察一线,七年来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巡回检察、监管执法活动监督等案件共3100余件。荣获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我还记得刚到执检头几个月的状态,明明自己也是学法律的,到了执检却像个‘门外汉’。”盛林回忆到7年前刚参加工作的样子。面对刑事执行检察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时短的实际情况,盛林决定恶补理论知识,一边主动收集条线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执检业务类型分门别类地整理归纳好,另一边跟着前辈学习具体的实践办案方法,与经验丰富的监狱民警探讨具体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好不容易适应了一年,就遇到了改革。”
2018年6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12个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行,2019年12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正式确立了“巡回+派驻”的检察工作模式......
新的监督方式要求有新的监督理念,为扎扎实实做好派驻检察工作,发挥好“前哨”作用,一方面,盛林和同事们加大了日常的巡视检察、出入监检察力度,通过与服刑罪犯及其家属的谈话,查找监狱不规范执法和侵犯罪犯权益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强化监督履职,助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切实提升对违规违法“减假暂”的监督实效,保证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质量,他严格按照实质化办案的目标,向监狱提出的书面意见率每年保持在10%以上,且均被监狱采纳。同时根据省院统一安排,先后参与对多个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坚持“巡回检察就是办案”的理念,以发现深层次问题为监督重点,认真检察被巡回监狱监管执法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纠正建议,相关做法获得上级领导表扬。
谈及自己的工作,盛林表示,执检人更多时候是奔走在高墙内外,不是简单地巡查监督、就案办案,需要做一个有心人,关心每个监管细节,从细微处发现问题。在办理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中,盛林在罪犯入监检察时,发现罪犯徐某某在遇有填写“家庭住址”的信息时,多份材料变换着填写两个地址,从中他敏锐地发现徐某某可能隐瞒了具有履行能力的事实,未如实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通过走访调查、谈话教育、关联查询等方式,盛林发现徐某某确有多处房产,具有全部履行能力,最终成功监督法院将徐某某的财产刑39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全省财产刑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除了日常的辅助办案,盛林还承担了大量的内勤工作,是部门的“管家”,内外沟通、信息宣传、数据填报、卷宗整理……他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基础性、繁杂性、综合性事务。但即便是这些基础性工作,盛林依旧善于思考并认真对待。在年终卷宗整理时,他通过对全年涉财产性判项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数据分析,发现罪犯在履行和法院在执行两端面临现实困境,撰写了《罪犯财产性判项与减刑假释关联性操作的实证研究》一文,被《浙江监狱》刊发。在整理办理过的罪犯保外就医案件时,他深入思考如何既保障刑罚的公正执行,又维护罪犯人身健康权益,通过调研全市五年来罪犯保外就医适用情况,撰写了书面报告,受到上级机关肯定。
“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坚守对法律忠诚、敬畏的那份初心,即使是最平凡的工作,但只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钻研肯干,把最平凡的工作做好也能干出不平凡的成绩。”盛林这样总结自己的执检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