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公布关于表彰2019-2023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三届“最美浙江人·最美政法人”名单的决定。其中,湖州检察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全省政法系统2019—2023年度先进集体
安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
该集体以“匠心办案”“初心守护”“臻心致远”,忠实践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使检察监督既彰显法律力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工作多次被央视、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核心媒体报道。办理的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获评最高检第43批指导性案例,上报的多篇调研、微课获省级奖项。
全省政法系统2019—2023年度先进个人
沈秋明 A湖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该同志从检18年来,先后从事过反贪污贿赂、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等多项业务工作,一直坚守在办案第一线,始终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办案的根本衡量标准,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多件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标兵”“最美湖州人”“最美湖检人”“平安湖州守护者”“湖州市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湖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带领的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侦查人才。
朱胜平 长兴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该同志勇于探索创新、作风正直廉洁。其所在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湖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率领团队创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获时任最高检主要领导等肯定;创建1试点获评省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优秀试点;1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1案例获评浙江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案例获评浙江省县级以下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典型案例。
2月4日上午,全省检察长会议暨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通报了二等功集体和个人、2023年度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的表彰名单。其中,湖州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2个基层检察院获表彰。
记二等功的集体
湖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该部门持续固本强基,守正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1案例获评最高检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1案例获评最高检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提请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全国首个《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实施意见》;多篇理论文章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课题结项;部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工作品牌获首批浙江省特色“护苗”品牌,相关工作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标志性成果,并在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湖州市检察机关毒品案件漏犯漏罪模型团队
该团队根据涉毒人员关系网互相交织、电子数据留痕凸显等特点,梳理毒品交易特征、制定电子数据筛选规则,并建立涉毒信息数据库,构建“毒品案件漏犯漏罪法律监督模型”,实现对涉毒犯罪类案监督。该模型入选最高检数字办审定的《数字检察办案指引》,在最高检业务条线进行交流,获评最高检“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典型事例,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评一等奖。
2023年度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
吴兴区检察院
吴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锚定“奔跑赶超,奋力推动吴兴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9件案件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交流推广,创新数字检察监督模型领跑全国,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成绩突出个人”等先进典型。
长兴县检察院
长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职责,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争先创优。坚持服务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坚持担当作为,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履职增进基层善治善成。11名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10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涌现出“全省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成绩突出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