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纵深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浙江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组织开展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过严格评选,浙江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99家浙江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德清县检察院被评为浙江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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