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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表彰18个优秀案例八大创新成果
时间:2011-02-15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日报杭州2月10日电(记者范跃红) 浙江省检察院今天发文表彰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暨年度检察创新成果,衢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巨化集团贪污贿赂窝串案等18件优秀案例和舟山市检察院不诉不捕风险评估机制等八项创新成果名列其中。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介绍,近年来,该院党组始终倡导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观和走创新强检发展战略。在去年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用“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办案质量观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去年底,省院党组部署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暨检察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此次受表彰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成果正是从全省推荐的上百起案件和30多项候选创新成果中,经过专家论证、效果测评等一系列严格评审产生的。

   衢州市检察院在查处巨化集团贪污贿赂窝串案中,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上下联动,集中查办,迅速突破。在办案期间以及案件侦结后,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财务管理等问题,及时向巨化集团提出检察建议。浙江省检察院在点评时指出,衢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深挖窝串案,打击准确有力;坚持惩防结合、边查边防,及时建议企业落实预防措施,完善了制度规定。

   而舟山市检察院创新的不诉不捕风险评估机制,因在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检察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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