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长兴县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1-03-10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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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院、长兴县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市院紧紧围绕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信息工作。在省院考核中,信息工作市院本级排名全省第一、全市两级院综合排名全省第二,市院共处理各类检察信息400余条,编发和报送信息56期245条,被省院、市委政法委等单位采用90余条。长兴县院上报各类信息70余条,被采用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