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野生动物,安吉县检察院通过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多部门于一体的野生动物保护联动机制;向森林公安发出检察建议,通过通讯基站设置使进入安吉的人员都能收到本县禁猎期、禁猎区的短信提示,并建议对野生动物栖息的重点地段加强巡查;在“两微一端”推送微信专题,对广大受众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已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此类案件多发的山区林区加大禁猎宣传;不定期对市场周边及餐饮业暗访,严查非法捕猎偷食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2015年以来,安吉县检察院共办理非法狩猎案件12件24人,提起公诉7件17人,相对不诉5件7人。在办理非法狩猎案中,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者相对不诉,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频发,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案例
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在安吉务工,二人合谋上山捕鸟并采用丝网捕猎、引鸟吸引的方式捕猎斑鸠、竹鸡各一只。经鉴定,被捕的野生鸟类分别为珠颈斑鸠、灰胸竹鸡,均为国家三有动物。安吉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该案提起公诉,二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植物篇
为保护林木资源,安吉县检察院根据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对其采取恰当的强制措施,监督补种复绿并以此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与嫌疑人签订复绿协议并时刻关注复绿情况,每案实地走访;向林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森林公安协调配合,定期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联席会议,就如何提高办案质量开展交流探讨。
2015年以来,安吉县检察院共办理林木案件33件41人,提起公诉31件37人,相对不诉2件4人。办案过程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每案实地走访以督促行为人补植复绿,复绿面积累计达381.04亩,有效服务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案例
被告人朱某为当地村民,因经济困难想种植白茶以增收,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自留山上的林木砍伐殆尽,砍伐幼树7000余株。案发后,安吉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但考虑其家庭情况及复绿可行性,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多次实地走访监督被告人补种复绿,经过半年山林植被恢复良好,被告人朱某某据此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