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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菰城检心】检察官笔谈(5):为了公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作者:蒋奇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2019年10月,阔别了奋斗十多年的刑事检察部门,我来到了第五检察部。对我而言,无论是行政检察传统业务,还是公益诉讼检察,都是全新陌生的领域。近七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亲历和见证了无数值得记录的瞬间,看到接触到公益诉讼检察人的担当和作为,感慨感动于“公益诉讼是一种情怀”的深沉和厚重,使我不禁想用文字记录下一个公益诉讼新兵的所思所想。

  公益诉讼:始于懵懂

  换部门后,身边的亲朋都很好奇我的工作内容,相较于《人民的名义》抓贪官惩治腐败犯罪,《决战法庭》公诉席上正义凛然指控刑事被告人,公益诉讼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很多人的眼里都是一片未知领域,即便像法官、律师这样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此也不甚了解。

  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公益为核心,保护公益是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公共利益本身就是个有点模糊的概念,即社会不特定公众的福祉与利益,有时候他仿佛离我们很遥远,但有时候他也近在身边,近到我们可能会忽略他,但公益与你我都息息相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守护我们身边的蓝天碧水青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作用,不是自己直接去一线执法,而是督促被监督者依法履职。当社会公益受到损害时,首先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社会组织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权,只有在缺乏适格原告主体时,检察机关才以补充诉讼的角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样,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时,行政公益诉讼首先督促行政机关充分履职,只有在监督其履职但社会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知易行难

  记得自己经手审查的第一件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是由一件非法捕猎、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中派生出来的。2014年至2016年期间,五名被告在安吉、宁波等地捕猎、收购、出售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缘闭壳龟。从刑事指控的角度来看,只要有被告供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被扣押乌龟的活体、照片以及鉴定意见能够予以证实,本案就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定罪量刑毫无悬念。但刑事处罚只能用自由刑、罚金刑去惩罚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收被告的违法所得与作案工具,但对惨遭破坏的黄缘闭壳龟栖息地上下游生物链的完整性、生物多样性,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生态环境受损却束手无策,而公益诉讼作为修复性司法的重要举措,正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要对5名被告人提起明确的公益诉讼赔偿请求并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并不是一件拍脑袋想当然的事,需要有一个周密严谨的论证过程:1.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以及受损害的程度;2.被告人的侵权行为与受损的公共利益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3.起诉行为人五年前的侵权行为是否超出《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4.生态损害费用的计算方法与依据,比如刑事案发时黄缘闭壳龟尚未被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否可以在民事起诉时按此标准计算生态损害费用,再比如被缴获放生的黄缘闭壳龟是否需要计算生态损害费用,又比如是否可以按照不同的销赃价格来区别计算每只龟的生态损害费用等等;6.交叉作案的五名被告人各自需要承担的多少侵权责任;7.对缺乏经济赔偿能力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使用劳役代偿方式以及执行监督问题。

  在今后的办案中,我们还遭遇到以下的难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能否以“消费者”的名义向经营者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民事侵权责任的分担和划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差异;行政公益诉讼中如何认定行政机关是否已经依法、全面、充分履职,履职时间的节点,代履行的法律依据等等。由于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相应的制度规范还比较粗疏,理论和实践都还存在不少分歧,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探索。

  公益诉讼:归于理性

  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也是执政党、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事业。越是万众瞩目、掌声鲜花之下,我们越要保持理性克制,在业务工作和案件办理中,坚持稳妥、慎重的态度,秉持法治和理性的精神,牢牢把握办案的规律性和质效。对于新领域的拓展探索,要把握分寸尺度,有所不为,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充分尊重行政机关处在维护公共利益第一顺位的地位和作用,摒弃“抢跑”、“博眼球”刷存在感等形式主义。不能为了突出检察机关的主动和担当,而抹煞或者贬损行政机关的努力和成绩,避免陷入“包打天下”、“扛大旗”的误区。

  我们的立足点是脚下那片深厚的土地,我们关注的焦点是身边公民都想要寻求帮助解决的公益难题。大到一望无垠却遭受污水、蓝藻无情侵袭的太湖湖面,小到一份从外卖员手中递过来的外卖,是疫情期间被关在家里不敢出门小朋友期盼的目光,是回不去的泉水叮咚、小溪蜿蜒的小时候。

  怪大地众生太美丽,世间的风景万般好,值得我们去用事业守卫。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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