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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文化育检”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时间:201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河南南阳邓州地处中原南部,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有着丰厚文化积淀。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范仲淹在此写下了千古佳作《岳阳楼记》;全国最大的学雷锋志愿者团体“编外雷锋团”沿着雷锋足迹,在邓州60年如一日传承雷锋精神。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传承弘扬“忧乐文化”和“雷锋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梯级推进、逐步实施、突出功效、形成特色”的文化建设思路,从认知理解到全面建设,逐步形成了具有邓州特色的检察文化,促进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带动了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立足实际,统一认识,为发展检察文化做好铺垫

  2008年,邓州市检察院实施文化建设初期,对检察文化认识上还存在偏颇,不少干警停留在唱歌、跳舞、搞活动等狭义和肤浅层面上;有些干警对检察文化的作用和效果抱怀疑态度,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务“虚”,不如多干一些检察业务工作实在;还有些干警对检察文化投入有畏难情绪,对检察文化概念、内涵、外延研究不深、认识不够,不知从何入手创建检察文化。

  为此,邓州市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检察文化建设调研会、座谈会、论证会,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座,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大讨论”,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的高度,认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和讨论,全院干警在认知检察文化、理解检察文化的过程中,逐渐加深了对检察文化建设内涵和重要性的理解与把握。同时,邓州市院又组织相关领导和干警,带着问题走出去学习参观其他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经验,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二、确立方向,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在充分讨论、学习参观的基础上,邓州市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文化建设方案,制订了工作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责任,以理念文化、环境文化、素质文化、网络文化、精细文化“五项文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向前发展。

  加强理念文化建设,提炼确立邓州检察精神。结合邓州检察实际,邓州市院以“大院要有大作为,大院更应创一流”的理念,积极倡导“积极进取、昂扬向上、人争先进、事创一流”的检察精神,切实增强“助力检察事业、服务邓州发展”责任感,提出“逢先必争、逢旗必夺、永争一流”的口号,强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实施“业务立院、人才兴院、品牌带动、形象塑检”战略,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目标,引领邓州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近年来,邓州市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院、宣传先进单位、文明接待室、一级驻所检察室及省级文明单位、园林单位等80多项集体荣誉,部门58次、干警168人(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受到各级记功、表彰。

  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进检察文化“三进入”。一是“检察文化进庭院”,在机关门口设立“阳光检务”文化带,设立宣传教育橱窗,在办公大厅开设电子显示屏宣传阵地,使广大干警及时掌握工作信息动态,第一时间了解时事新闻;二是“检察文化进楼道”,精选紧扣检察主题的名言警句,以书法、绘画、摄影、展板等形式悬挂于办公楼道,使干警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三是“检察文化进科室”,努力营造办公文化氛围,提升干警文化品位,激发干警从检热情。

  加强素质文化建设,突出抓好“四项教育”。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抓好司法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历教育、创新能力培训“四项教育”,落实学习、竞争、激励、考评“四项机制”,发挥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检察史馆、健身室“四个阵地”的作用,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五年来,先后有26名干警荣获省、市院侦查(办案)能手、业务“十佳”称号,6个案件被评为精品,1800余篇宣传稿件被国家、省级媒体编发,60余件干警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被国家、省级刊物发表,出版干警理论专著2部,20人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24人接受研究生教育,39人通过司法考试,56人获得计算机一级证书。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积极拓展检察文化网络阵地。邓州市院90%的干警达到计算机信息技术操作水平,信息化应用率达到了100%。开辟检察局域网检察文化专栏,定期开展网上读书、评书活动,鼓励干警通过网络专栏自由表达、相互争鸣,研讨、交流读书心,促进网络文化发展。检察门户网站开辟信息播报、阳光检务等专栏,开通案件查询、视频接访、网上举报系统,以网络为载体加强与社会沟通,树立了检察文化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加强精细文化建设,培养干警精细化工作意识。始终坚持执法规范化,无论是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办案流程,还是强化内部监督,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高度负责、严谨认真,把“精细”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环节、第一步骤,以严格、细致、深入的工作作风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好效果,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养成“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把大事做小,把小事做细”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

  三、检察创新,文化反哺,为检察业务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检察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有效规范了干警管理,启迪了干警思想,陶冶了干警情操,凝聚了干警力量,鼓舞了干警士气,提高了干警技能,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邓州市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得到南阳市委政法委、南阳市检察院、邓州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明显提升。五年来,邓州市院所办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无一起引起上访。案件的立案率、大要案率、有罪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四项主要办案指标均居南阳基层检察院前列。多起查办案件被市院、省院评为年度“十大精品案件”。通过检察文化培育出被高检院推介的“五步链式工作法”、“乡镇检察工作站”、“三色区域工作法”;被省院推广的“立功自首审查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所检察人权保护机制”等多项品牌工作。其中,“乡镇检察工作站”做法被省院列入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全国20多个检察院到邓州市院观摩交流。

  四、文化引领,机制保障,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邓州市院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建设对政治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探索建立“党政一体”、“素质提升”、“动态分析”、“情感教育”四个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良好院风,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党政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邓州市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院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分工不分家,指派一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也都由中层正职担任,在工作上相互融合贯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政工”格局。确立了“党建奠基,政治立检,文化育检,监督保障”的检察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积极倡导邓州检察精神,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强化“一岗双责”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干警职工的任务要求,逐级负责抓好落实,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位干警职工、每个工作岗位,形成了共同参与、上下联动、互相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机制。邓州市院通过检察文化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理念、制度和做法,促进了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建“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必做制度”,不断提高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坚持召开理论学习报告会、交流会和研讨会,党组成员带头发言,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带头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民主决策、廉洁办案、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干警积极主动学习,形成了干警向中层看齐,中层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一把手”看齐的良好院风,带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是推行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在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加强检务督察的同时,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动态分析会,认真分析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执法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协作精神、纪律状况、生活作风、现实表现等,随时掌握队伍的思想、工作、生活、纪律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连续多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四是建立以人为本的情感教育管理模式。把情感管理融于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对干警在政治上关怀、在工作上关心、在生活上关爱,做到情理结合,寓情于理,情理交融。坚持“四必访”(干警岗位变动必访,家庭变故必访,个人重大疾病必访,干警家庭有婚丧嫁娶之事必访)和“五必谈”(对干警思想波动、情绪低落必谈,办案失误、工作滑坡必谈,行为出格、形象有损必谈,工作方法简单、当事人有反映必谈,不理解他人、对班子成员有意见必谈),努力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即要知道干警在想什么、在干什么、在哪里、最需要什么和思想工作要跟上,用情感管理队伍,以情感凝聚人心,积聚了创优检察工作的强大合力,全院干警面貌持续呈现出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五、以人为本,以文化人,大力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

  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邓州市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队伍兴检”的工作方针,通过强化学习、完善机制、内外监督使检察职业道德切实落实到思想、实践和形象中,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执法形象。

  强化学习实践促落实。首先,要求院党组作好表率,用好的作风纪律教育影响干警。坚持党组领导自觉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生活上,注意做好廉政榜样,不搞特殊化,在工作上,对重大案件和事件亲自把关,重特大刑事案件,主动参与,掌握案情,把好关口。其次,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检察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内容及精神实质。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干警学习会,组织院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干警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开展学习讨论、撰写体会和理论研讨,要求全体干警牢记并自觉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第三,开展查摆活动,分析不足抓整改。组织干警对照《准则》内容,查摆是否有违反准则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执法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体现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引导干警积极投身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自觉规范职业行为。

  完善实施机制促落实。把贯彻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本院实际,对82个近2000条的规章制度进行疏理和完善,对不符合《准则》要求或不适宜现状的25条规定予以清理或整改,对22处有疏漏的地方进行补充完善,切实把《准则》的要求细化、融入到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中,贯穿于行使检察权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检察人员的所有言行中。研究完善办案纪律方面的行为准则以及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办法,着力把贯彻《准则》与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起来,使检察职业道德的要求落实到制度规范上,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加强内外监督促落实。深化检务督察工作,把干警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情况作为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干警自我约束能力,促使干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真正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并详解《准则》内容,主动邀请他们对检察人员的执法作风、生活作风、八小时内外等情况加强监督。同时,加强与本地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把检察人员的严守执法纪律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邓州市检察院通过检察文化建设,深刻认识到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检察干警素质的源泉、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是凝聚检察队伍的灵魂。检察文化建设必须以提升队伍素能为根本,搭建平台,创新形式,让干警始终感到检察文化无时不在,无时不有,在耳闻目睹、耳濡目染中,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必须以全院干警普遍认同、普遍参与为基础,动员干警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在思考中提升,在参与中收益;必须以推动工作发展为目标,紧扣检察业务工作,以文化促队伍,以队伍促业务,使检察文化的“软实力”真正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硬能力”,转化为执法办案和整体工作上水平的“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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