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2011年环太湖检察论坛在湖州召开
时间:2011-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10月13日-14日,2011年环太湖检察论坛在湖州召开。来自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宣城、嘉兴、湖州七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围绕“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主题,分别介绍各地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共同探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浙江省院张雪樵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立足社会管理的准确定位,坚持法律监督、执法为民的本职要求。社会管理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尊重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必须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用民意评判执法办案的效果;要立足社会管理的核心问题,突出法律监督的利益衡平功能。正确看待社会结构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利益分配失衡的现象,只有把握利益衡平才能坚守公正的底线,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强大坚实的基础中,法律的力量才能彰显;要立足社会管理的开放性、社会性,激活法律监督的创新性和能动性。面对涉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上升,检察机关必须倾听民声诉求,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在肯定强权正义的正当性同时,也要重视商谈正义的必要性,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能动性,解决民众诉求,服务发展大局。

湖州市院黄生林检察长指出,湖州市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主要做到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民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督促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三是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四是坚持把延伸触角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加强对接综治中心工作,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五是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高度重视关注民情,敢于纠正执法过错,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六是坚持把检察管理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保证。推进检察管理机制建设,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型,推进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苏州市院凌永兴副检察长指出,苏州市院主要从八个方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监督机制;二是构建外来人员犯罪平等保护机制,完善取保候审适用制度和评估制度,探索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强化与社会团体的协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未成年人关护站,青少年网络维权等先进做法;四是进一步健全对看守所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刑法变更的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等;五是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体系建设,力争实现审查量与预防量同步,犯罪侦查与预防调查并重,案件侦破与案件剖析并行的新格局;六是积极探索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及时准确有力打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七是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通过建立检察室、聘用检察工作联络员等形式,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八是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健全应对引导机制。

无锡市院党组书记蒋永良指出,检察机关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中坚力量,基层检察机关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力量。无锡市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危害严重的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治安秩序混乱,甚至参与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发现和纠正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偏差,促进其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创新的法治水平;不断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互联网的管理和服务,推动社会管理制度机制体制创新;以派驻检察室为载体有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常州市院周忠副检察长指出,常州市院突出执法办案、履行参与社会管理基本职能,在打击刑事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参与治安防控,加强对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拓展检察机关职能,积极探索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机制,检调对接机制,联系基层群众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创新检务接待模式,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大力推行公益诉讼;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提升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建立基层检察室、开通网络视频、开展检调对接等形式,倾听人民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镇江市院蒋伟亮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本职所在,也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镇江市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作用,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延伸,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着力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延伸;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社会管理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派出检察室等新平台机制,不断探索便民利民的新机制、新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提高良好的法律服务。

宣城市院杨基富副检察长指出,宣城市院主要从五个方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查办和打击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群众利益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活动;二是不断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和市政法委开展的县级干部下基层活动,启动结对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推动群众工作开展;三是勇于尝试,扎实开展监督,不断探索法律监督新举措;四是深入基层,延伸检察触角。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乡镇设立基层检察室,倾听民声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是不断创新,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嘉兴市院孙厚祥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也是推进创新的重要力量。嘉兴市院一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发挥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作用。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着力维护社会公正,把执法办案作为监督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途径;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积极做好与党委、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的对接,积极参与党委提出的“平安建设”,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平台建设;三是改进自身管理,自觉回应社会管理创新赋予检察机关的客观要求。更新执法办案理念,把执法为民的公权本质融入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之中,树立风险管理的理念,把执法办案的风险意识融入到案件质量保障之中。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