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市院在长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座谈会。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各县区院办公室主任,市院办公室、研究室部分干警参加座谈。市院黄生林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主题讲话。
与会人员就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创新的目标以及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手段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讨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四个“点”,努力破解四个“题”,积极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准确把握服务科学发展这个着眼点,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问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民生民权民利。二是准确把握履行检察职能这个立足点,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问题。要全面构建和完善化解矛盾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网络社会的建设管理,建立检察工作与综治中心工作对接机制。三是准确把握延伸监督触角这个着力点,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问题。要积极拓展预防工作,促进职能部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规范管理,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推动基层社会科学管理。四是准确把握自身监督管理这个切入点,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问题。要创新推进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机制,建立适度监督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参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立足法定的职能,在社会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上创新,当现有法则法制已无法解决问题必须突破法律规定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层层报请上级审批;要坚持投入产出原则,讲成本和效益,把微观和宏观结合起来,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处理问题和解决根源结合起来,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适度原则,把握好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度,使创新的机制制度发挥最大效用,实现边际效益最大化;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防止片面观点和排斥思想,不能把意识形态庸俗化,要放眼世界,批判地继承国内外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教训,要防止大包大揽的思想,超越职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