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检察职业体系,南浔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本院出台的《关于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拔确定和履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于近日组织开展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协助出庭支持公诉的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本次庭审选取一起涉案销售金额超过二百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庭审中,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配合默契,紧紧围绕被告人是否明知其所售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这一核心争议焦点,通过精准讯问、严密举证,有力论证指控事实,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展开充分讨论,认为本次庭审流畅、思路清晰、指控有力,展现了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的扎实基本功,值得肯定。同时,观摩人员就文书制作的规范性、举证要点的精准性以及法庭教育的必要性等关键环节提出更具实战经验的专业建议,帮助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精准掌握出庭支持公诉技能,提高核心办案能力。
下一步,南浔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进一步深化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实践探索,助力新时代南浔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