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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湖检·护两山 | 德清:用公益诉讼绘就名山湿地的保护画卷
时间:2025-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夏末初秋,德清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机盎然,朱鹮掠过粼粼波光的“水下森林”;千年红豆杉的智能传感器实时回传生长数据;“益心为公”志愿者穿行于古桥河道间巡查记录......近年来,德清县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闭环管理守护生物多样性,以机制创新织密水域防护网,以多元共治保护古树名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愿景走向现实。

作为国家级朱鹮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基地,德清下渚湖湿地承载着珍稀物种存续的重任。在今年朱鹮繁育季(3-6月),德清县检察院开展“守护朱鹮家园”专项行动,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对朱鹮核心栖息地及周边缓冲区进行多轮实地勘查,详细记录生态环境状况栖息地,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积极开展沉浸式“研学普法”,提升了公众对朱鹮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感。联合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在下渚湖设立野生鸟类保护基地,建立“刑事打击+生态修复”办案闭环。针对朱鹮栖息地特点,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清除湿地周边非法捕猎设施,近三年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15件,显著增强了惩治与保护的实效性,为濒危物种构筑“司法安全网”。

深度运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德清县检察院聚焦京杭大运河(德清段)、苕溪等水系生态与行洪安全,联合职能部门定期巡河排查。针对发现的岸堤损坏、取水口标识缺失、私设地笼网箱等问题,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全力守护大运河“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人文景观。面对东苕溪支流占用河道违建顽疾,通过无人机航拍锁定目标,卫星遥感追溯演变,精准固定证据。同时,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风险、制定拆除与生态修复方案,并据此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法律依据和整改要求。并联合属地政府、水利部主动上门释法说理,阐明违建对公共安全和自身权益的危害,有效化解抵触情绪。最终,在汛期到来前,依法平稳拆除了占用河道的建筑,彻底消除了行洪隐患,畅通了河道生命线。

2025年3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前夕,德清县检察院完成全县643株古树“一树一策”体检,重点排查并着手整治严重威胁古树生存的根系周边土壤硬化、杂物堆积侵占生长空间、病虫害侵蚀等突出隐患,为这些“绿色活文物”把脉问诊。如莫干山镇仙潭村一株1023年红豆杉因建筑垃圾堆放导致土壤恶化,经检察建议推动,增设智能监测设备并恢复原始土壤,有效保护古树生机,为当地乡村旅游增添了独特魅力。为构建长效、广泛的保护网络,创新建立“属地观察员”机制,聘请热心公益的志愿者担任古树“贴身监护人”,发现的任何隐患或破坏迹象,均可通过手机端“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一键直报。截至目前平台已接收线索90余条,转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6件完成整改验收。

德清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创新构建并深化“司法+科技+公众”三轴联动工作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共同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正如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张妍妍所言:“生态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演奏的交响曲。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人音符,才能绿水青山间久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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