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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湖检 | 一院一品——长兴:“两长”叠加 “河湖检察官”助推深化依法治水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湖州市两会召开之际,湖州检察推出【两会看湖检·一院一品】专栏,聚焦基层检察院,盘点2023年度湖州市检察机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的生动检察实践。

今天,让我们走进长兴县检察院——

“两长”叠加 “河湖检察官” 助推深化依法治水

2020年以来,长兴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在全省首创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开展依法治水协作探索,实现全县547条河道检察全覆盖,推动环太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深度协作,工作模式被全省推广,“河湖检察官”品牌成效初显。

叠加机制促“共享”

健全涉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监督、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探索跨省域协作。实行重点河流(湖泊)“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设立“河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与宜兴市、广德市检察机关、河长办签订《太湖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备忘录》,推动近太湖湿地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规建设、围网养殖、倾倒垃圾、私设地笼、污水直排等违法情形治理。

叠加手段促“共管”

建立联合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构建检察机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综合运用督办、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有效处置涉水生态环境资源问题。就重大、疑难、复杂涉水问题,探索相关部门、乡镇以及群众代表参加的诉前圆桌会议模式,开展盛家漾等“清四乱”专项行动、西苕溪船舶整治,切实助力太湖流域生态专项整治。

叠加修复促“共治”

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河湖生态行政执法监管和检察监督保护体系。检察机关、河长办通过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推动有关责任单位主动履职纠错,及时修复受损的水环境。建立完善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和协同验收机制,在宜兴长兴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中,建立入太湖黑臭水体定期巡查机制,推动立项建设“夹浦镇生态湿地工程项目”。


叠加能动促“共防”

通过合理规划、建立一定数量的河湖管理、渔业生态修复司法示范基地,发挥警示教育和集中修复的作用,联合探索在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立“湿地碳汇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修复志愿服务基地”。充分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围绕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联合推动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预防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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