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
村民身份证号码被公开,南浔检察这样做……
时间:2023-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乡村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推进村务公开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因此增加了个人信息泄漏的风险。

2023年4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小亮(化名)在查看村务公开栏时,发现已公开的村务信息中没有充分保障个人隐私安全,导致公民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持续处于受公开状态,后通过检察云平台将该情况及时向南浔区检察院反映。

南浔区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走访全区各乡镇、街道,发现多个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栏内,已公开的残疾人补助、耕地地力补助、残疾人名单公示、党员基本情况等信息表中,均未隐去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敏感个人信息。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村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村务信息发布重要的平台,是乡村广大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敏感个人信息在未去标识化处理下直接向社会公布,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检察办案透明度。4月23日,南浔区检察院邀请了乡镇、街道代表,区公安分局民警、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督促规范村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区公安分局民警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相关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被监督单位就今后如何加强村务公开的指导力度、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会后,南浔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

“自己的一次不经意间发现,却推动了多部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工作合力,让我更直观感受到公益诉讼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参加完听证会“益心为公”志愿者小亮高兴地说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