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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干预精准矫治 让罪错未成年人不再“一放了之”
时间:2022-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这是小龙在学校参加活动的照片,小龙在专门学校表现不错,孩子有这样的改变,我们很欣喜,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小龙爸爸
  14岁的小龙(化名)在被送到专门学校之前,是派出所的“常客”,打架、盗窃、敲诈勒索……青春叛逆期、交友不慎再加上与父母之间的隔阂,让小龙成了罪错少年。父母难以监管,各项矫治措施见效甚微,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多次会商、调研,最终由小龙老家的一所专门学校接受小龙入学并对他开展矫治教育,短短几个月时间,小龙有了全新的蜕变。
  同案审查
  低龄罪错未成年人惩教监督全覆盖
  2021年10月,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中发现,14岁的小龙已经受过多次行政处罚,此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由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开展同案审查,并对小龙进行人格甄别后发现,小龙的父母在他出生后不久就外出打工,小龙与70多岁的爷爷在贵州老家一起生活,为了不被欺负,他还学会了打架。为了更好的管教小龙,父母将他接到了南浔带在身边,但是正处在青春期的小龙突然被“陌生”的父母接到全新的环境中,叛逆心理愈发严重,在结交了一伙社会闲散人员后,便开始盗窃。
  “第一次因为拉车门盗窃被传唤时自己也很害怕,但很快就被放出来了,后来知道因为我年龄小,不会被刑事处罚,最多就是在派出所关一晚上,便开始肆无忌惮的拉车门盗窃。”小龙告诉检察官,一次次的传唤和随之而来的释放,让他从“铤而走险”逐渐发展为“有恃无恐”,就这样成为了派出所的“常客”。
  异地衔接
  专门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针对小龙的触法行为,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开展矫治教育,并向小龙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履行监管职责。
  但多年的留守儿童生活让小龙和父母之间的隔阂一时难以消除,小龙常常夜不归宿,父母监管束手无策。小龙拒不配合矫治教育,行为已经符合送入专门学校的情形。
  “小龙的行为与不良的社会关系之间有很大关联,进入专门学校,有利于净化人际环境,规范行为习惯,减少小龙再次违法犯罪的机率。”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多次会商、调研,最终由小龙老家的一所专门学校接受小龙入学并对他开展矫治教育。
  2022年2月,小龙在父母和办案人员的陪同下,再次回归校园。4个月后,小龙的父亲给承办检察官发来了小龙在学校参加活动的照片,他告诉检察官,小龙在学校表现良好,也懂得体恤父母了,还打算从学校毕业后跟着哥哥学习开挖机……
  分级干预
  罪错未成年人阶梯式治理模式
  近年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罪错未成年人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且低龄化趋势明显。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若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教育,则可能演变成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为了破解低龄罪错未成年人矫治难题,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率先于2019年开始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为不良行为、违警行为、触刑行为和犯罪行为四类,适配不同的矫治措施,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精准矫治。
  2021年6月,新修订的“两法”正式施行,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了由地方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的《南浔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区域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治理体系。《实施办法》还规定了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专门学校。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承办检察官表示,希望通过《实施办法》的施行,凝聚各方合力,实现区域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率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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