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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检察院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员会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
时间:2020-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衔接,规范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优势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能作用。近日,安吉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员会、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层面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质效。
   《意见》从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优势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能作用角度出发,立足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确立、细化了相关工作机制。在建立检察机关主动向县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基础上,重点就县人大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明确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和解、公益损害线索反映、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精准办案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机制。
   《意见》针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和解工作,明确检察机关可以就是否符合诉前和解条件、赔偿依据及数额等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意见。通过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度推进诉源治理,高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还明确,在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时,检察机关可以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县人大代表,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为检察院精准办案提供专业意见,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精准度。同时,对于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检察建议,在制发前设立评估环节,由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就检察建议是否精准、提出的角度、事实法律依据等方面开展共同评估,人大对相关行政机关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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