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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有了检察常驻窗口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安吉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检察环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各类矛盾风险防范于早、化解于小。近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常驻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明确相关职能和工作流程,发挥窗口前置作用,通过将检察力量融入县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统一平台,切实践行矛盾调处化解的“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理念,参与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三时+三岗”入驻模式

  ●定时值岗,12309举报中心派出员额检察官每周二、周四全天到岗现场办公。

  ●平时约岗,在非定时值岗期间,群众可通过中心导诉台、12309热线电话、浙江APP预约时间,避免“跑空趟”。

  ●即时到岗,非定时值岗及约岗期间,如遇涉检信访或需检察机关参与处理的事项,立即派员到岗,协同参与处理相关工作。

  实行“窗口受理+驻点解决”办理模式

  ●矛调中心专设检察接待窗口及检察工作室。定时值岗期间,由专职员额检察官负责窗口接待受理工作。约岗和临时到岗时间段,院工作人员在专设检察工作室,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和群众面对面处理信访问题。

  ●对入驻的检察职责、受理事项及入驻方式上墙公示说明。统一受理损害公共利益行为举报线索、司法机关在侦查、诉讼、审判、执行等阶段的违法控告线索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领域的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等。

  实行“中心处理+乡村微检察支持”联动模式

  ●借助矛调中心窗口集成优势,积极参与研究解决跨部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针对涉行政争议类信访问题,秉持“监督+支持”理念,运用过程参与、动态监督、调解前置等方式,探索开展行政争议“一站式”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

  ●依托该院“乡村微检察”工作体系,对于不能当时就地解决的问题,由窗口根据检察职能转交院内相关部门,通过“乡村微检察”平台,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将检力下沉一线,根据实际情况对接当地政府、村(社区),了解信访根源,着力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到访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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