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暨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报告发布会在长兴县召开。本次发布会由湖州市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会上,长兴县检察院发布全国首份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专职副书记、研究员刘方,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连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必丰,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颖等参会。新闻发布会由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如新主持。
去年9月,受长兴县检察院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建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专业评估小组,对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展开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长兴县检察院的法治水平评估实践,最终形成“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暨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报告”。
据悉,该评估指标体系由6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64项三级指标组成的检察机关法治水平。6项一级指标分别是:司法规范度、司法高效度、司法透明度、司法文明度、司法便民度、司法保障度。该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等特点。法治水平评估各指标的具体权重采用德尔菲法结合层次分析法予以确定。
根据评估目的和要求,课题组主要采用民意调查和工作测评两种方法收集相关数据来对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水平进行评估。课题组共回收到调查问卷567份,其中有效问卷为564份。
评估结果显示:2017年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得分85.18分,法治建设状况良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比较均衡。
下一步,长兴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工作宣传,加强司法文明度和司法高效度建设,注意克服法治建设的短板,大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目前这一指标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我们做一个坚定不移的探索者、创造者,进一步加强研究完善,为我省新时代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金连山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