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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检察院办理的潘某甲、潘某乙遗弃婴儿案被评为2017-2018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
时间:2018-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1日,“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发起了“2017-2018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的网络投票。

  经过网络投票及综合评定,今天,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终于出炉啦!

  其中,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潘某甲、潘某乙遗弃婴儿案也榜上有名!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4日,潘某甲的妻子在湖州市某医院产下一名女婴。本来为孩子降生而欣喜不已的潘家,却被医生告知宝宝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潘某甲与父母商议后,于同月20日将该女婴遗弃至吴兴区一农田处,后女婴被村民发现获救。

  该案被立案侦查后,吴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医院帮助减免、分期支付治疗费用,缓解赵家的家庭经济压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多次到案发地和潘某甲家实地走访,在了解潘某甲家中经济拮据、女婴前期治疗费用均系借款且无法获知其他救济途径的情况后,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对潘某甲及其父亲潘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加强对女婴的全方位救助,吴兴区检察院委托湖州社会心理学会志愿者对潘某甲夫妇和潘某乙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依托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检爱飘香关爱基金”,向困难家庭送上救济金5000元。

  同时,吴兴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加强与区妇联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幼儿权益保护信息共享、动态预警及风险化解等机制,积极构建起预防监护侵害平台。

  上榜理由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吴兴区检察院以保护性司法理念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核心,以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与有关单位构建预防监护侵害平台为主要内容,探索建立“一体两翼”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模式,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监护困境,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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