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和平等保护。
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谦抑司法和主动服务的理念,自觉地把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融入司法全过程。加强检察研究,进一步提升保障和促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致力营造促进赶超跨越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
2、围绕中心,加强重点领域法律监督。
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稳妥办理非公企业涉金融管理、涉税、涉劳资纠纷等刑事案件,加大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审查起诉利用经济监管权、行政审批权实施的阻碍转型发展的职务犯罪。健全检察与工商联、检企协作机制。强化金融检察监督。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
3、聚焦主业,营造公正法治环境。
发挥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加大对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和基础交通建设等领域的立案监督、撤案监督及强制性措施监督。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企业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以及背后的司法腐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在涉及企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依法监督纠正。
4、民生为本,提升民众幸福指数。
持续开展打黑除恶、“黄赌毒”、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暴力性、侵财性、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扎实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破环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打击环境类刑事犯罪,开展治污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违法建筑等方面的涉检信访。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审查,落实法律文书说理、司法救助等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5、主动作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积极建言献策,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措施。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检察伴行·绿色发展”法治教育活动,深入学校、企业、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检察官对接网格长的形式,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监督,积极参与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