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杰是安吉县一家中外合资家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判缓刑,目前在接受社区矫正。能到上海谈判拿下订单,在以前他想也不敢想,而现在居然成为现实,这得益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吉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年初,在安吉县检察院监所科的半旬社区矫正检查走访中,有矫正人员向检察官这样抱怨:“请假理由太苛刻了,不是我们不想遵守请假制度,可是非因就医或家庭重大变故就不得请假的规定可束缚了我们,也有人甘愿冒风险偷偷摸摸出门。”得知这一信息后,检察官展开调研,发现在安吉,由于竹制品运输业比较多,实践中有些矫正对象犯罪前负责跑运输,需要跨地区活动;有些矫正对象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经常到外地参加非替代性活动。蒋杰就是其中一例,他虽有出差外地的实际需要,但按照实施办法,他只有能放弃很多订单,在和检察官交流中他自己也坦言:“生意有时也是越做越没信心。”
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安吉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最大限度保障矫正对象的正常生活,安吉县检察院在制定《意见》过程中,明确在除去就医、家庭重大变故两事由外,增加“确因工作或就学需要,他人无法代理事宜的,可以适当请假外出”这一条款。但同时必须带上证明出行目的的相关凭证,按时销假。这一规定也得到了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的认同。
《意见》同时还就“审前社会调查”、“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查找和收监”、“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各部门的联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既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