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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安吉县检察院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时间:2015-08-24  作者:李 琳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3日,社区服刑人员蒋杰(化名)如期赶到上海进行了其法定代理的家具公司与上海一健身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务谈判,初步确定金额约1500万美金的家具合同签约意向,顺利拿下订单。回到安吉后蒋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上证明材料,到当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

  蒋杰是安吉县一家中外合资家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判缓刑,目前在接受社区矫正。能到上海谈判拿下订单,在以前他想也不敢想,而现在居然成为现实,这得益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吉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年初,在安吉县检察院监所科的半旬社区矫正检查走访中,有矫正人员向检察官这样抱怨:“请假理由太苛刻了,不是我们不想遵守请假制度,可是非因就医或家庭重大变故就不得请假的规定可束缚了我们,也有人甘愿冒风险偷偷摸摸出门。”得知这一信息后,检察官展开调研,发现在安吉,由于竹制品运输业比较多,实践中有些矫正对象犯罪前负责跑运输,需要跨地区活动;有些矫正对象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经常到外地参加非替代性活动。蒋杰就是其中一例,他虽有出差外地的实际需要,但按照实施办法,他只有能放弃很多订单,在和检察官交流中他自己也坦言:“生意有时也是越做越没信心。” 

  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安吉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最大限度保障矫正对象的正常生活,安吉县检察院在制定《意见》过程中,明确在除去就医、家庭重大变故两事由外,增加“确因工作或就学需要,他人无法代理事宜的,可以适当请假外出”这一条款。但同时必须带上证明出行目的的相关凭证,按时销假。这一规定也得到了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的认同。 

  《意见》同时还就“审前社会调查”、“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查找和收监”、“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各部门的联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既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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