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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院四项举措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
时间:2014-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长兴县院通过四项举措切实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有效提高案件审查质量,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一是邀请专业人员上门授课,提高干警技术性证据审查能力。针对办案干警技术性证据基础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情况,该院4次邀请法医、注册会计师、交通事故鉴定师等专业人员为干警上课,了解法医学检验鉴定、财务会计资料鉴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鉴定意见中的常见问题及关键点,丰富办案人员技术鉴定知识,提高刑事技术性证据审查、判断能力。二是建立行业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专业审查力度。技术性证据涉及面广,案件承办人难以全面了解此类证据所依据事实是否客观全面,材料解释是否合理,适用标准是否准确,析理推论是否符合逻辑和科学规范。该院专门聘请公安局法医室、国税局稽查大队、食药监局执法大队等专业人员为咨询专家,为案件承办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三是加强与技术部门合作,增强打击犯罪合力。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部门如对案件定罪、量刑起关键或重要作用的技术性证据有疑问,须将鉴定结论提交技术部门作专业审查,必要时提交上级技术部门进行文证审查。四是探索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鉴定活动,全面掌握鉴定情况。检察机关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基本为书面审查,具有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只知鉴定结论,不知鉴定过程等内容。该院加强与侦查部门联系,探索建立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鉴定办案方式,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有关鉴定活动,了解鉴定过程,监督鉴定活动合法性。今年以来,已派员参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等鉴定活动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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